①进行高处作业时,必须使用脚手架、平台、梯子、防护围栏、挡脚板、安全带和安全网等。作业前,应认真检查所用的安全设施是否牢固、可靠。
②从事高处作业的人员应接受高处作业安全知识教育;特殊高处作业人员应持证上岗,上岗前应依据有关规定进行专门的安全技术交底。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和新设备的,应按规定对作业人员进行相关安全技术教育。
③高处作业人员应经过体检,合格后方可上岗。施工单位应为作业人员提供合格的安全帽、安全带等必备的个人安全防护用具,作业人员应按规定正确佩戴和使用。
④施工单位应按类别有针对性地将各类安全警示标志悬挂于施工现场各相应部位,夜间应设红灯示警。
⑤高处作业所用工具、材料等严禁投掷,上下立体交叉作业确有需要时,中间须设隔离设施。
⑥高处作业应设置可靠扶梯,作业人员应沿着扶梯上下,不得沿着立杆与栏杆攀登。
⑦雨雪天应采取防滑措施,当风速在10.8m/s以上和雷电、暴雨、大雾等气候条件下,不得进行露天高处作业。
⑨高处作业前,工程项目部应组织有关部门对安全防护设施进行验收,经验收合格签字后方可作业。需要临时拆除或变动安全设施的,应经项目技术负责人审批签字,并组织有关部门验收,经验收合格签字后方可实施。
高处作业的类型
通常情况下,高处作业可分为一般高处作业和特殊高处作业两种,其中特殊高处作业共8类,一般高处作业指的是除特殊高处作业以外的高处作业。
特殊高处作业分类如下:
①在阵风风力六级以上的情况下进行的高处作业,称为强风高处作业。
②在高温或低温环境下进行的高处作业,称为异温高处作业。(www.xing528.com)
③降雪时进行的高处作业,称为雪天高处作业。
④降雨时进行的高处作业,称为雨天高处作业。
⑤室外完全采用人工照明时的高处作业,称为夜间高处作业。
⑥在接近或接触带电体条件下进行的高处作业,称为带电高处作业。
⑦在无立足点或无牢靠立足点的条件下进行的高处作业,称为悬空高处作业。
⑧对突然发生的各种灾害事故进行抢救的高处作业,称为抢救高处作业。
建筑施工中的高处作业主要包括临边作业、洞口作业、攀登作业、悬空作业、交叉作业5种基本类型。
①临边作业:在工作面边沿无围护设施或围护设施高度低于800mm的高处作业,包括楼板边、楼梯段边、屋面边、阳台边以及各类坑、沟、槽等边沿的高处作业。
②洞口作业:在地面、楼面、屋面和墙面等有可能使人和物坠落,其坠落高度大于或等于2m的开口处的高处作业。
③攀登作业:借助建筑结构或脚手架上的登高设施或采用梯子或其他登高设施在攀登条件下进行的高处作业。
④悬空作业:在周边无任何防护设施或防护设施不能满足防护要求的临空状态下进行的高处作业。
⑤交叉作业:在施工现场的垂直空间呈贯通状态下,凡有可能造成人员或物体坠落的,并处于坠落半径范围内的上下左右不同层面的立体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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