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吊篮脚手架工程关键安全技术

时间:2023-07-02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当挑梁采用压重时,配重的位置和重力应符合设计要求,并采取固定措施。脚手架上须标明允许载重量。严重违章按照附着式脚手架操作相关规定,脚手架在进行升降时一律不准站人。而在这次事故中,脚手架在下降时架上站有12人。事故发生后,西安市要求所有建筑施工工地和拆迁项目及装饰工程,一律停工3天,展开隐患排查治理。

吊篮脚手架工程关键安全技术

1)制作与组装

①挑梁一般用工字钢槽钢制成,用U形锚环或预埋螺栓与主体结构固定牢靠。挑梁的挑出端应高于固定端,挑梁之间纵向用钢管或其他材料连接成一个整体。

②挑梁挑出长度应使吊篮钢丝绳垂直于地面。必须保证挑梁抵抗力矩大于倾覆力矩的3倍。当挑梁采用压重时,配重的位置和重力应符合设计要求,并采取固定措施。

③吊篮平台可采用焊接或螺栓连接进行组装。组装后应经加载试验,确认合格后方可使用,有关参加的试验人员须在试验报告上签字。脚手架上须标明允许载重量。

④电动(手扳)葫芦必须有产品合格证和说明书,非合格产品不得使用。

2)安全装置

①使用手扳葫芦时应设置保险卡,保险卡要能有效地限制手扳葫芦的升降,防止吊篮平台发生下滑。

②吊篮平台组装完毕经检查合格后接上钢丝绳,同时将提升钢丝绳和保险绳分别插入提升机构及安全锁中。使用中,必须有两根直径为12.5mm以上的钢丝绳作保险绳,接头卡扣不少于3个,不准使用有接头的钢丝绳。

③使用吊钩时,应有防止钢丝绳滑脱的保险装置(卡子),将吊钩和吊索卡死。

④为了保证吊篮安全使用,当吊篮脚手架升降到位后,必须将吊篮与建筑物固定牢固;吊篮内侧两端应装有可伸缩的附墙装置,使吊篮工作时与结构面靠紧,以减少架体的晃动。确认脚手架已固定、不晃动后方可上人作业。

3)安全使用要求

①操作升降作业属于特种作业,作业人员应培训合格后颁发上岗证,持证上岗,且应固定岗位

②升降时不超过两人同时作业,其他非升降操作人员不得在吊篮内停留。

③单片吊篮升降时,可使用手扳葫芦;两片或多片吊篮连在一起同步升降时,必须采用电动葫芦,并有控制同步升降的装置。

④吊篮内作业人员必须系安全带,安全带挂钩应挂在作业人员上方固定的物体上,不准挂在吊篮工作钢丝绳上,以防工作钢丝绳断开。(www.xing528.com)

⑤吊篮钢丝绳应随时与地面保持垂直,不得斜拉。吊篮内侧与建筑物的间距(缝隙)不得过大,一般为100~200mm。

陕西省西安市某附着式脚手架坍塌事故

2011年9月,西安市玄武路与未央路十字东北侧某大厦工地一栋在建30层高楼,在施工过程中该楼东侧一附着式脚手架在下降时突然从20层(63.1m)坠落,致使正在脚手架上做外墙装饰的12名工人从高处坠落地面,当场造成7人死亡,5人受伤,均为颅脑重型损伤,胸、腹部多处骨折。在救治过程中有3名伤员因伤势过重,抢救无效死亡,这次事故共造成10人死亡、2人受伤,整个坍塌过程不到5s。

1.事故原因分析

根据初步了解和分析,作业人员违规、违章作业是造成该起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

(1)严重违规

按照规定,附着式脚手架在准备下降时,应先悬挂电动葫芦,然后撤离架体上的人员,最后拆除定位承力构件,方可进行下降。但在这次事故中,作业人员在没有先悬挂电动葫芦、撤离架体上人员的情况下,就直接进行脚手架下降作业,导致坠落。

(2)严重违章

按照附着式脚手架操作相关规定,脚手架在进行升降时一律不准站人。而在这次事故中,脚手架在下降时架上站有12人。

2.事故处理情况

因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西安市公安局未央分局对某大厦建设负责人范某等13人进行了刑事拘留。事故发生后,西安市要求所有建筑施工工地和拆迁项目及装饰工程,一律停工3天,展开隐患排查治理。

3.事故教训

安全隐患排查不能走形式,事故会给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造成严重损失,事故的发生也说明主管安全工作的领导在具体工作中存在的漏洞和不足。各级政府主要领导人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要负主责,要亲自抓;分管领导要负具体责任,工作更要抓具体、抓到位,并要严格落实安全监管主体责任,安全监管要延续到每个环节,要确保安全生产万无一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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