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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源的定义与分类

时间:2023-07-02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1)危险源的定义危险源是各种事故发生的根源,是指可能导致死亡、伤害或疾病、财产损失、工作环境破坏或这些情况组合的根源或状态。危险源是潜在的,只有当事故发生时才会明确地显现出来。第一类危险源是指可能发生意外释放能量的载体或危险物质。第二类危险源是指造成约束、限制能量措施失效或破坏的各种不安全因素。事故的发生是两类危险源共同作用的结果。施工现场危险源识别时,对危险源或其造成伤害的分类多采用此分类法。

危险源的定义与分类

1)危险源的定义

危险源是各种事故发生的根源,是指可能导致死亡、伤害或疾病、财产损失、工作环境破坏或这些情况组合的根源或状态。它包括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管理上的缺陷和环境上的缺陷等。危险源的定义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含义:

①决定性。事故的发生以危险源的存在为前提,危险源的存在是事故发生的基础,离开了危险源就不会有事故。

②可能性。危险源并不必然导致事故,只有失去控制或控制不足的危险源才可能导致事故。

③危害性。危险源一旦转化为事故,会给生产和生活带来不良影响,还会对人的生命健康、财产安全及生存环境等造成危害。

④隐蔽性。危险源是潜在的,只有当事故发生时才会明确地显现出来。人们对危险源及其危险性的认识是一个不断总结教训并逐步完善的过程。

危险源是安全控制的主要对象,因此,有人把安全控制也称为危害控制或安全风险控制。

2)危险源的分类(www.xing528.com)

对危险源进行分类,是为了便于进行危险源的识别与分析。危险源的分类方法有多种,可按危险源在事故发生过程中的作用、引起的事故类型、导致事故和职业危害的直接原因、职业病类别等进行分类。

①按危险源在事故发生过程中的作用分类。在实际生活和生产过程中,危险源是以多种形式存在的,危险源导致的事故可归结为能量的意外释放和有害物质的泄漏。根据危险源在事故发生过程中的作用,可分为第一类危险源和第二类危险源。

第一类危险源是指可能发生意外释放能量的载体或危险物质。通常,把产生能量的能量源或拥有能量的能量载体作为第一类危险源来处理。

第二类危险源是指造成约束、限制能量措施失效或破坏的各种不安全因素。生产过程中的能量或危险物质受到约束或限制,在正常情况下不会发生意外释放,即不会发生事故。但是,一旦约束或限制能量或危险物质的措施受到破坏或失效(故障),则将发生事故。第二类危险源包括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和不利环境条件3个方面。建筑工地的绝大部分危险和有害因素属于第二类危险源。

事故的发生是两类危险源共同作用的结果。第一类危险源是事故的前提,是事故的主体,决定事故的严重程度;第二类危险源的出现是第一类危险源导致事故的必要条件,决定事故发生的可能性大小。

②按引起的事故类型分类。根据《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标准》(GB6441—1986),综合考虑事故的起因物、致害物、伤害方式等特点,将危险源及危险源造成的事故分为20类。施工现场危险源识别时,对危险源或其造成伤害的分类多采用此分类法。具体分为:物体打击、车辆伤害、机械伤害、起重伤害、触电、淹溺、灼烫、火灾、高处坠落、坍塌、冒顶片帮、透水、放炮、火药爆炸、瓦斯爆炸、锅炉爆炸、容器爆炸、其他爆炸(化学爆炸、炉膛爆炸、钢水爆炸等)、中毒和窒息、其他伤害(扭伤、跌伤、野兽咬伤等)。在建设工程施工生产中,最主要的事故类型是高处坠落、物体打击、触电事故、机械伤害、坍塌事故、火灾和爆炸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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