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资源优化配置的目标是满足人口、资源、环境与经济协调发展对水资源在时间上、空间上、用途和数量上的要求,使有限的水资源获得最大的利用效益,促进社会经济的发展,改善生态环境。因此,水资源优化配置必须遵循如下主要原则[12]:
(1)可持续发展原则。其目的是为了能使水资源永续地利用下去,也可以理解为代际间水资源分配的公平性原则。它要求近期与远期之间、当代与后代之间在水资源的利用上需要一个协调发展、公平利用的原则,而不是掠夺性地开发利用,甚至破坏,即当代人对水资源的利用,不应使后代人正常利用水资源的权利遭到破坏。由于水资源是一种特殊的资源,是通过水文循环得到恢复与更新的,不同赋存条件的水资源,其循环更新周期不同,所以应区别对待。例如,地下水(尤其是深层地下水),其补给循环周期十分长,过度开发会在质量和数量上影响子孙后代对水资源的利用,还会引起一系列生态环境问题,因此,可持续性原则要求一定时期内其地下水开采量不大于其更新补给量;对地表水,由于水文循环比较频繁,当代人不可能少用一部分水资源而留给后人使用,若不及时利用,就会“付之东流”。当代人的主要任务是如何保护水资源的再生能力,只要当代人的社会经济活动不超过流域或区域水资源的承载能力,并且污染物的排放不超过区域水环境容量,便可使水资源的利用满足可持续性原则。水资源优化配置作为水资源可持续理论在水资源领域的具体体现,应该注重人口、资源、生态环境以及社会经济的协调发展,以实现资源的充分、合理的利用,保证生态环境的良性循环,促进社会的持续健康发展。
(2)节约高效原则。从经济学的观点可解释为:水是有限的自然资源,国民经济各部门对其使用并产生回报。经济上有效的水资源分配,是水资源利用的边际效益在各用水部门中都相等,以获得最大的效益——即在某一部门增加一个单位的水资源利用量所产生的效益,在其他任何部门也是相同的。否则社会将分配这部分水资源给能产生更大效益的部门。需要强调的是这里的高效性不单纯是经济意义上的高效性,它同时包括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是针对能够使经济、社会与环境协调发展的综合利用效益而言的[13,14]。目前我国的水资源有效利用率较低,单方水的产出明显低于发达国家,节水尚有较大潜力。节约用水和科学用水应成为水资源合理利用的核心和水资源管理的首要任务。农业节水的重点,在于进一步减少无效蒸发与渗漏损失,提高水分利用效率,达到节水增产的目的。工业节水应通过循环用水,提高水的重复利用率,降低定额和减少排污量。城市生活用水应推广节水生活器具,减少生活用水的浪费。随着我国城市化的发展,预计用水会有较大增长,应大力加强城市和工业节水工作[15]。(www.xing528.com)
(3)公平性原则。以满足不同区域间和区域内社会各阶层间,以及个人间对水资源及其效益的合理分配利用为目标,它也许遵循高效性原则,也许与高效性原则有冲突,它既体现为一种权利,也体现为一种义务。在我国,水资源所有权属于国家所有,即人人都是水资源的主人,在水资源使用权的分配上人人都有使用水的权利(尤其是在基本生活用水方面,原则上应人人均等);同时,人人都有保护水资源的义务。“谁浪费,罚谁款;谁污染,谁治理;谁破坏,谁负责。”其实,各目标的协调发展在某种意义上也是公平性的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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