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表5-2的面料主观热湿舒适性评价值,以及闷热感、粘体感、潮湿感和运动后的冷感四项因素的权重值A=(0.324,0.212,0.205,0.259),采用加权求和的方法,将四项因素的评分值加权相加,得到织物j的总体热湿舒适感觉值Pj,该值越大,织物的主观热湿舒适性越差,该值越小,织物的主观热湿舒适性越好。用公式表示如下:
其中j=1,2,3,…,36,表示36种织物。
同时在此基础上,对服装的主观热湿舒适感觉值进行分类,评定其热湿舒适性的好坏。结果见表5-3。
表5-3 织物的主观热湿舒适性综合评分值
从表5-3中可以看出,34、36、35号织物的主观热湿舒适性综合评分值最小,均小于1,说明这三种织物制成的服装的热湿舒适性能最好;6、10、22、7号织物的主观热湿舒适性综合评分值最大,均超过了2.5,说明这四种织物制成的服装的热湿舒适性能最差。(www.xing528.com)
这里,按照织物的主观热湿舒适性综合评分值大小,对各织物所制成的服装的热湿舒适性能进行分类,分类标准和结果如下:
当0≤主观热湿舒适性综合评分值≤1,则认为热湿舒适性能 优;
1≤主观热湿舒适性综合评分值≤1.5,则认为热湿舒适性能 良;
1.5≤主观热湿舒适性综合评分值≤2,则认为热湿舒适性能 中;
2≤主观热湿舒适性综合评分值≤4,则认为热湿舒适性能 差;
可看出,36种织物中,热湿舒适性“优”的织物是34、36、35号织物;热湿舒适性“良”的织物是25、29、17、9、16、15、21号织物;热湿舒适性“中”的织物是12、8、19、5、20、18、2、4、27、24、14、26号织物;热湿舒适性“差”的织物是23、28、1、32、3、30、13、33、31、11、7、22、10、6号织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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