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的主要成员国都是发达国家,拥有全球领先的社会信息化水平,也有先进的信息通信技术,一些互联网企业的产品和服务具有强大的市场竞争力。但相较于美国的超级强权地位,欧盟在互联网关键资源分配、网络空间行为规则、网络空间发展影响力方面都落后很多。为了扭转不利局面,增强网络空间实力,维护共同安全,欧盟采取联合图强的策略,力图在重点领域实现突破,在网络空间的大国博弈和网络空间治理主导权竞争中占据一席之地。
推动网络空间法治化是欧盟合作推进的重点目标。欧盟坚持在网络空间应用与现实世界相同的法律、规范以及核心价值,强调国内和国际上实行一致的法律。欧盟支持制定针对全部利益相关方在网络空间共同遵守的行为规范,正如欧盟期望所有公民上网时履行公民义务、社会责任和遵守相关法律一样,欧盟也期望各成员国遵守规范及现行法律,建设一个有利于全球政治和经济发展的自由开放的互联网。
2001年11月,在欧盟推动下,26个欧盟成员国及美国、加拿大、日本和南非等30个国家在匈牙利首都布达佩斯签署《打击网络犯罪布达佩斯公约》,亦称《网络犯罪公约》,这是世界上第一部针对网络犯罪行为的国际公约,其目标是期望使国际间对于网络犯罪的立法有一致共同的参考标的,也希望国际间在进行网络犯罪侦查时有一个国际公约予以支持,从而有效进行国际合作。(www.xing528.com)
欧盟重视整体的网络安全防御能力。共同安全和防务政策是欧盟联合自强的重要支柱,欧洲防务局负责推动欧盟层面网络防御技术的研发,提升各成员国的网络防御能力,以及组织网络防御训练和演习。欧盟认识到网络威胁来自多方面,故强调欧盟各成员国政府、私营部门和学术界之间更为密切的合作,民用和军用途径的协同配合,以共同维护关键基础设施和网络系统的安全。欧盟还推进增强早期参与的工业和学术部门开发解决方案的能力,加强国防工业基础建设,同时增强民用和军用机构合作研究与开发创新技术的能力。
欧盟积极促进网络空间国际合作。欧盟把重点放在与发展中国家的网络发展合作上,欧盟与国际组织、私营部门及民间团体一起,致力于支持社会信息化水平较低国家的网络能力建设,包括促进互联网信息的公开和开放,促进网络相关公共政策的协调实施,提高应对网络行为安全威胁的能力。欧盟对外合作的重点是打击网络犯罪和网络安全执法,促使将《网络犯罪公约》的立法原则和执行条款融入对象国的法律体系,同时加强执法能力建设,加大对网络犯罪的调查力度,协助各国提高应对网络事件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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