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对网络恐怖主义有两个观察角度,一是针对网络空间进行攻击的活动,二是利用网络为恐怖主义提供支持的活动,观察角度的不同也形成了对网络恐怖主义的不同理解。
第一种理解是指以网络为目标的恐怖活动。这种理解是基于对恐怖势力可能攻击关键信息基础设施、重要网络系统和网络数据而造成经济社会混乱和人员财产损失的担忧。如最早提出网络恐怖主义概念的美国学者巴里·科林将网络恐怖主义界定为网络和恐怖主义的结合;另一位美国学者多诺茜·邓宁认为网络恐怖活动是“为了实现政治或社会目的,非法袭击或威胁袭击计算机、计算机网络和存储起来的信息,以恐吓或要挟政府或民众的行为”。美国联邦调查局专家马克·波利特也认为“网络恐怖主义是有预谋的、有政治目的的针对信息、计算机系统、计算机程序和数据的攻击活动,由次国家集团或秘密组织发动的打击非军事目标的暴力活动”。英国《反恐怖主义法》将网络恐怖主义定义为“对政府或社会利益构成影响和危害的黑客活动”。这种理解在实践层面上就体现为加强关键信息基础设施、重要网络系统和数据信息的保护,如2003年美国《保护网络空间的国家战略》提出,要重点防止包括恐怖分子在内的各种行为体对关键信息基础设施的网络攻击,“网络攻击的瞬时性和匿名性导致很难区分是恐怖主义、犯罪分子还是政府的行为,因此需要设法抵御对美国的关键信息基础设施或其支持设施的攻击,降低国家的脆弱性”。
第二种理解是指以网络为工具的恐怖活动。这种理解也包括两个方面的含义:一是以网络为工具进行破坏性活动,即“故意使用计算机、网络和公共互联网,造成个人目标的破坏和伤害”;二是以网络为工具进行的支持性活动,如暴力恐怖理念宣传或是恐怖技术交流等,这些支持性活动的核心是利用互联网进行信息搜集、信息交换和信息发布,以达到组织协同、公共宣传、人员招募、获取资料等目的。(www.xing528.com)
第三种理解更为宽泛,指一切与网络有关联的恐怖主义活动。当前网络恐怖活动的现实威胁不仅是恐怖分子会直接袭击计算机、计算机网络和存储起来的信息,更主要的问题是恐怖分子普遍利用互联网从事恐怖活动的策划、信息传递、经费流转、人员招募,利用文字、音频、视频进行恐怖主义教唆及传播等活动。因此,应当根据恐怖主义和网络空间融合互动的形势来认识网络恐怖主义,将与网络相关的一切恐怖活动都定性为网络恐怖主义,充分考虑恐怖组织通过、利用和针对网络制造公众恐慌和无辜伤亡,实现政治意图的各种可能途径。这种理解是基于恐怖主义与网络相结合的新趋势,是试图将应对网络恐怖主义的重点放在切断恐怖组织对网络的利用上。这对于应对利用网络从事恐怖活动是有利的,但也面临一些原则立场的分歧,如为了及时发现和阻止网络传播恐怖音视频,需要实施大规模的监控网络信息传播的政策,这在一些国家将会与已有互联网管理政策相悖,特别是会遭到个人隐私权益保护者的反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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