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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隐私权在大数据时代面临的挑战

时间:2023-07-02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随着大数据时代的来临,个人隐私的管理权和控制权已经从个人转移到多个主体那里,包括互联网运营商、专业数据分析机构、管理部门,甚至黑客组织等。图6-1大数据特性大数据时代的这种转变在个人数据的产生、利用和保护上体现得非常突出。这就是大数据的相关性对个人隐私造成的冲击,因为很多时候人们并不希望别人对自己了解太多,特别是在不知情的情况下。

个人隐私权在大数据时代面临的挑战

长期以来,国际社会对于个人隐私达成了一些基本共识,如隐私权掌握在个人手里,是否、如何以及由谁来处理个人隐私信息,应当由本人自主决定,这是世界各国维护个人隐私的一般规范。

网络时代的人际交往、商务交易、社会治理、公共管理都离不开个人数据。随着信息通信技术的广泛应用,尤其是互联网与社会生活领域的全面融合,个人数据的不断采集、大量存储、深度分析和跨境传输已成各方竞相争夺的热门业务,个人数据的规模化开发利用也成为利润丰厚的产业。同时,与之相伴的滥用、窃取和泄露个人数据等问题大量出现,对个人隐私甚至社会稳定构成威胁,已经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

个人数据基本信息的所有权属于数据主体,而使用各种网络应用中产生的个人数据则依约定决定权属,控制权或管理权一般为运行数据采集或经营数据处理、存储和应用等业务的企业或实体所有,而受益权可能归属于数据主体,也可能经授权转移给数据专营企业。当数据需要跨境转移时,分散的权属关系即刻带来合法性的诸多难题,如管理者如何取得授权,授权如何符合时效性,收益的分享和成本的分担等。

在网络空间,个人隐私以数据形式表现,互联网运营企业搜集、存储、传输和利用个人数据,往往在用户注册环节就要求用户签署协议,授权企业在不通知用户的情况下使用用户数据。虽然注册协议通常会声明仅在有限范围内使用用户个人数据,对于体现个人体貌特征等的隐私信息会经过清洗,不会令第三方通过个人数据定位到具体个人。但一些边界并不那么清晰,在利益驱使下,企业很容易打擦边球,而用户在知情权、专业性方面都处于弱势。随着大数据时代的来临,个人隐私的管理权和控制权已经从个人转移到多个主体那里,包括互联网运营商、专业数据分析机构、管理部门,甚至黑客组织等。(www.xing528.com)

大数据,是一种规模超大的数据集合,大到超出了传统数据库软件工具的处理能力,具有数据规模巨大、数据流转快速、数据类型多样和价值密度低等特征。对大数据获取、存储、管理、分析需要更新的思维和方式。舍恩伯格指出,大数据带来的信息风暴正在变革人们的生活、工作和思维,大数据时代最大的转变就是,放弃对因果关系的渴求,而取而代之关注相关关系。也就是说只要知道“是什么”,而不需要知道“为什么”。

图6-1 大数据特性(数据来源:作者绘制)

大数据时代的这种转变在个人数据的产生、利用和保护上体现得非常突出。如上网使用搜索引擎,输入的关键词一般反映了个人的兴趣爱好和所思所想,搜索关键词在默认情况下会被运营商保存下来,运营商就可以利用个人搜索记录来盈利。如一个人准备出去旅行,可能会搜目的地的天气交通饮食景点等信息,运营商根据这些搜索关键词,可以提示有合作关系的广告商推送信息。这就是大数据的相关性对个人隐私造成的冲击,因为很多时候人们并不希望别人对自己了解太多,特别是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而随着大数据商业应用越来越广泛,精准度越来越高,这种情形会越来越多,令人感到不愉快但又无可奈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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