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型号表示方法
机床型号由基本部分和辅助部分组成,中间用“/”隔开,读作“之”。型号构成如下:
1)有“( )”的代号或数字,当无内容时,则不表示,若有内容则不带括号。
3)有“△”符号者,为阿拉伯数字。
4)有“(△)”符号者,为大写的汉语拼音字母,或阿拉伯数字,或两者兼有之。
(2)机床的分类及类代号
机床的类别和分类代号见表2-1
表2-1 机床的类别和分类代号
(3)机床的特性代号
1)通用特性代号。机床的通用特性代号见表2-2。若此类型机床仅有某种通用特性,而无普通形式者,则通用特性不予表示。一般在一个型号中只表示最主要的一个通用特性(少数特殊情况可表示两个)。通用特性代号在各类机床型号中所表示的意义相同。
表2-2 机床通用特性代号
2)结构特性代号。为了区分主参数相同而结构不同的机床,在型号中用汉语拼音字母区分。这些字母是根据各类机床的情况分别规定的,在不同型号中的意义可不一样。通用特性代号已用的字母及“I”、“O”字母,均不能作为结构特性代号。因此,结构特性代号仅有A、D、E、L、N、P、T、U、V、W、Y等字母。当单个字母不够用时,可将两个字母组合起来使用,如AD、AE……等,或DA、EA……等。
(4)机床的组、系代号及主参数
1)每类机床分为若干组、型(系列),用两位阿拉伯数字组成,位于类代号或特性代号之后。
2)型号中的主参数用折算值表示,位于组、型代号之后。当折算数值大于1时,则取整数,前面不加“0”;当折算数值小于1时,则以主参数表示,并在前面加“0”。
(5)通用机床的设计顺序号(www.xing528.com)
某些通用机床,当无法用一个主参数表示时,则在型号中用设计顺序号表示。设计顺序号由1起始,当设计顺序号小于10时,由01开始编号。
(6)主轴数和第二主参数的表示方法
1)主轴数的表示方法。对于多轴车床、多轴钻床、排式钻床等机床,其主轴数应以实际数值列入型号。单轴可省略,不予表示。
2)第二主参数的表示方法。第二主参数(多轴机床的主轴数除外),一般不予表示,如有特殊情况,需在型号中表示的第二主参数,一般以折算成两位数为宜,最多不超过三位数。以长度、深度值等表示的,其折算系数为1/100;以直径、宽度值等表示的,其折算系数为1/10;以厚度、最大模数值等表示的,其折算系数为1。当折算值大于1时,则取整数;当折算值小于1时,则取小数点后第一位数,并在前面加“0”。
(7)机床的重大改进顺序号
当机床的结构、性能有更高的要求,并需按新产品重新设计、试制和鉴定时,才按改进的先后顺序选用A、B、C……等汉语拼音字母(但“I、O”两个字母不得选用),加在型号基本部分的尾部,以区别原机床型号。
重大改进设计不同于完全的新设计,它是在原有机床的基础上进行改进设计,因此,重大改进后的产品与原型号的产品,是一种取代关系。
凡属局部的小改进或增减某些附件、测量装置及改变装夹工件的方法等等,因对原机床的结构、性能没有作重大的改变,故不属于重大改进,其型号不变。
(8)其他特性代号及其表示方法
1)其他特性代号,置于辅助部分之首。其中同一型号机床的变型代号,一般应放在其他特性代号之首位。
2)其他特性代号主要用以反映各类机床的特性,如:对于数控机床,可用来反映不同的控制系统等;对于加工中心,可用来反映控制系统、自动交换主轴头、自动交换工作台等;对于柔性加工单元,可用以反映自动交换主轴箱;对于一机多能机床,可用以补充表示某些功能,对于一般机床,可以反映同一型号机床的变型等。
3)其他特性代号,可用汉语拼音字母(“I、O”两个字母除外)表示。当单个字母不够用时,可将两个字母组合起来使用,如:AB、AC、AD……等,或BA、CA、DA……等。
其他特性代号,也可用阿拉伯数字表示。
其他特性代号,还可用阿拉伯数字和汉语拼音字母组合表示。
用汉语拼音字母读音,如有需要也可用相对应的汉字字意读音。
(9)企业代号及其表示方法
1)企业代号包括机床生产厂及机床研究单位代号。
2)企业代号置于辅助部分之尾部,用“—”分开,读作“至”。若在辅助部分中仅有企业代号,则不加“—”。
(10)金属切削机床统一名称和类、组、系划分(表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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