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道又称过道、走廊,主要用来联系同层内各个房间、楼梯和门厅等,以解决建筑中水平交通联系问题。
走道按使用性质的不同,可以分为以下三神情况。
①完全为交通疏散设置的走道,如办公楼、旅馆、电影院、体育馆的安全通道等,都是供人们通行疏散所用,这类走道一般不允许安排作其他用途。
②以交通疏散为主,兼有一些其他功能,如医院走廊可兼候诊,学校走廊兼课间活动及宣传画廊,这种走道的宽度和面积应相应增加。
③多种功能综合使用的走道,如艺术中心的某些走廊空间,不仅布置了艺术展品以供欣赏,而且设置了座椅供参观者休息。这种走道与单一功能的走道相比,其宽度和面积会增加许多。走道平面设计内容包括走道宽度确定、走道长度的限定、采光要求等。
(1)走道的宽度
走道的宽度主要根据人流通行、安全疏散、空间感受来综合确定。通常单股人流的通行宽度为550~600 mm,供人通行的走廊宽度应根据人流股数并结合门的开启方向综合确定,如图3-22所示。
图3-22 走道宽度的确定
为了满足人流的通行和紧急情况下的疏散要求,《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2014)规定建筑物内疏散走道和疏散楼梯的净宽度不应小于1.10 m。高层公共建筑内楼梯间的首层疏散门、首层疏散外门、疏散走道和疏散楼梯的最小净宽度应符合表3-6规定。
表3-6 高层公共建筑首层疏散门、疏散走道和疏散楼梯的最小净宽度(m)
除剧院、电影院、礼堂、体育馆外的其他公共建筑,每层的房间疏散门、安全出口、疏散走道和疏散楼梯的各自总净宽度,应根据疏散人数按每100人的最小疏散净宽度(表3-7)计算确定。
表3-7 每层的房间疏散门、安全出口、疏散走道和疏散楼梯每百人最小疏散净宽(m)(www.xing528.com)
一般民用建筑常用走道宽度如下:当走道两侧布置房间时,学校建筑为2.1~3.0 m,医院建筑为2.4~3.0 m,旅馆建筑为1.5~2.1 m,办公建筑为2.1~2.4 m;当走道一侧布置房间时,走道的宽度应相应减小。
(2)走道长度
走道的长度应根据建筑性质、耐火等级来确定。按《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2014)的安全疏散要求,直通疏散走道的房间疏散门至最近的安全出口的直线距离必须控制在一定的范围内,见表3-8和图3-23。
表3-8 直通疏散走道的房间疏散门至最近的安全出口的直线距离(m)
续表
注:①建筑内开向敞开式外廊的房间疏散门至最近安全出口的直线距离可按本表规定增加5 m,如图3-23(b)所示。
②直通疏散走道的房间疏散门至最近敞开楼梯间的直线距离,当房间位于两个楼梯间之间时,应按本表的规定减少5 m。当房间位于袋形走道两侧或尽端时,应按本表的规定减少2 m。
③建筑物内全部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时,其安全疏散距离可按本表规定增加25%。
图3-23 走道长度的控制
一、二级耐火等级建筑内疏散门或安全出口不少于2个的观众厅、展览厅、多功能厅、餐厅、营业厅等,其室内任一点到最近疏散门或安全出口的直线距离不应大于30 m。
考虑到采光、通风、防火、疏散和观感等要求,应力求减少走廊的长度,使平面布置紧凑合理。当走廊过长时,在走廊端部设大房间或辅助楼梯,也可在中部适当部位设开敞空间或玻璃隔断,还可以采用内外走廊相结合的方式及利用楼梯间、门厅或走廊两侧房间设高窗等方式来解决走廊的采光和通风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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