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使用功能
1)人体和人体活动空间尺度
建筑是为人使用的,在建筑设计中,首先必须满足的就是人的生理需要、人体尺寸及其使用规律。建筑空间应以人体基本动作所要求的空间(也就是人体工程学的原则)为基本依据,如图1-1和图1-2所示。
图1-1 我国成年男女人体基本尺度图
(a)成年男子;(b)成年女子
2)家具、设备的空间尺度
各类空间为满足其使用要求,都需要有家具、设备。因此,家具和设备尺寸以及人们在使用家具设备时的活动空间,是确定房间形状和面积的重要依据,如图1-3所示。
图1-2 人体基本动作尺度图
(2)自然与环境
建筑物的平面形状、体型及墙体、门窗、屋顶、地面等围护结构都要受到自然条件(如温度、湿度、日照、雨雪、风速、风向等气候条件,地形、地质条件,地震烈度等)的限制和制约。例如,在高层建筑、电视塔等设计中,风速是建筑结构布置和建筑体型设计的重要因素;水文条件则直接影响建筑物基础及地下室是否需采用相应的防水和防腐措施。
同时,建筑物的平面布置、体型、立面造型、场地布置等还受到其周围建筑、道路、绿化等环境的限制。在进行建筑设计时,应根据其所在地区的自然及环境特点来进行,脱离自然与环境来做设计是难以想象的。
(3)建筑设计标准、规范、规程
建筑设计必须根据设计项目的性质、内容,依据相关的建筑标准、规范完成设计工作。常用的主要标准、规范有:
①《民用建筑设计统一标准》(GB 50352—2019)。
②《房屋建筑制图统一标准》(GB/T 50001—2017)。(www.xing528.com)
③《住宅设计规范》(GB 50096—2011)。
④《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2014)。
除此之外,各类建筑如中小学校、旅馆、商店等都有其相应的规范,设计人员必须遵守各种规范与标准来完成设计工作。
建筑工业化是大多数国家解决大量房屋建筑问题的关键。我国实现建筑产业现代化实际上是工业化、标准化和集约化的过程。没有标准化,就没有真正意义上的工业化;而没有系统的尺寸协调,就不可能实现标准化。以住宅产业为例,我国住宅发展的最终目标应是实行通用住宅体系化,积极推进定型化生产、系列化配套、社会化供应的部件发展模式。如图1-4所示为模数化空间网格示例,它所表达的就是遵循模数协调原则,实现建筑部件的标准化和工业化。
图1-3 人体与家具关系尺度部分常用图例
(a)桌、台的尺寸、尺度;(b)在不同高度工作面上的右臂舒适范围;(c)床的尺度
图1-4 模数化空间网格示例
为了推进房屋建筑工业化,实现建筑或部件的尺寸和安装位置的模数协调,我国制定了《建筑模数协调标准》(GB/T 50002—2013)。
模数(module)是指选定的尺寸单位,作为尺度协调中的增值单位,分为基本模数和导出模数。基本模数(basic module)是模数协调中的基本尺寸单位,用M表示。基本模数的数值为100 mm(1 M=100 mm)。整个建筑物和建筑物的一部分以及建筑部件的模数化尺寸,应是基本模数的倍数。导出模数分为扩大模数和分模数,其基数应符合下列规定:扩大模数(multimodule)是基本模数的整数倍数,扩大模数基数应为2 M、3 M、6 M、9 M、12 M等;分模数(inframodular size)是基本模数的分数值,一般为整数分数,分模数基数应为M/10、M/5、M/2。
模数数列(modular array)是指以基本模数、扩大模数、分模数为基础,扩展成的一系列尺寸,需要根据功能性和经济性原则确定:建筑物的开间或柱距,进深或跨度,梁、板、隔墙和门窗洞口等分部件的截面尺寸,宜采用水平基本模数和水平扩大模数数列,且水平扩大模数数列宜采用2n M、3n M(n为自然数);建筑物的高度、层高和门窗洞口高度等宜采用竖向基本模数和竖向扩大模数数列,且竖向扩大模数数列宜采用n M;构造节点和分部件的接口尺寸等宜采用分模数数列,且分模数数列宜采用M/10、M/5、M/2。如图1-5所示为模数数列应用示例。
图1-5 模数数列应用示例
(a)适用于扩大模数60 M数列;(b)适用于扩大模数6 M数列;(c)适用于分模数1/2 M数列
模数协调(modular coordination)是指应用模数实现尺寸协调及安装位置的方法和过程,包括尺寸和安装位置各自的模数协调、尺寸与安装位置之间的模数协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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