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功平衡是保证电力系统电压质量的基础。合理的无功补偿和有效的电压控制,不仅可保证电压质量,而且能提高电力系统运行的经济性、安全性和稳定性。
无功负荷包括:电力用户的无功负荷(主要是大量的感应电动机),送电线路及各级变压器的无功损耗,以及发电厂自用无功负荷等。
无功电源包括:发电机实际可调无功容量,线路充电功率,以及无功补偿设备中的容性无功容量等。
无功补偿设备包括:并联电容器,串联电容器,并联电抗器,同步调相机以及静止无功补偿装置等。
一、无功补偿的基本要求
电力系统的无功电源与无功负荷,在各种正常运行以及事故运行时,都应实行分层分区、就地平衡的原则,并且无功电源应具有灵活的调节能力,和一定的检修备用及事故备用容量。
在正常运行方式时,突然失去一台最大的无功电源设备,系统应能迅速调出无功事故备用容量,保持系统电压稳定和正常供电,避免出现电压崩溃;而在正常检修运行方式下,若发生上述事故,应采取切除部分负荷或切除并联电抗器等必要措施,以维持电压稳定。
对于220kV及以上系统的无功补偿,还应考虑其提高电力系统稳定性的作用。
无功补偿设备的配置与设备类型的选择,应进行技术经济比较。可分组投切的并联电容器及可调节的并联电抗器,通常为主要无功补偿设备。
二、无功功率平衡与补偿
对于不同电压等级的电网,无功功率平衡与补偿形式有所不同。
1.330kV及以上电网的无功平衡与补偿
此类电网应配置高压与低压并联电抗器,以吸收330kV、500kV等超高压线路过多的充电功率。在一般情况下,高压与低压并联电抗器的总容量,应不低于线路充电功率的90%。至于高压与低压电抗器的容量比例,应根据具体情况经技术经济比较确定。
对于330kV及以上的受端系统,容性无功补偿的安装总容量,应为输入有功总容量的40%~50%,并分别安装在本网220kV及以下变电所中。
2.220kV及以下电网的无功平衡与补偿
此类电网无功电源的安装总容量QC∑,应当大于电网最大自然无功负荷QL,一般可取1.15倍QL;而最大自然无功负荷QL与电网最大有功负荷PL之间,又存在一定的比例,故它们可写成如下关系式:
式中 QL——电网最大自然无功负荷(感性),kvar;
QC∑——电网无功电源(容性)的安装总容量,kvar;
PL——电网最大有功负荷,为输入本网有功功率之总和,kW;
k——电网自然无功负荷系数,kvar/kW,与电网结构、电压层次、负荷特性等因素有关。系数k应经实测确定,在估算时也可取表2-2中数值。
表2-2 220kV及以下电网最大自然无功负荷系数k 单位:kvar/kW
注 本网发电机有功功率比重较大时,取较高值;邻网输入有功功率比重较大时,取较低值。
3.220kV及以下电网无功补偿装置的配置
(1)此类变电所配置的无功补偿容量,通常为主变压器容量的10%~30%。在最大负荷时,35~220kV变电所二次侧功率因数应达到表2-3所列的规定值。
表2-3 变电所二次侧功率因数规定值
靠近发电厂的变电所二次侧功率因数取低值,以允许发电机就近多供无功;远离发电厂的变电所二次侧功率因数取高值,限制发电机远距离多送无功。
(2)在10kV(6kV)配电线路上,并联电容器的安装容量不要过大,一般应为线路配电变压器总容量的5%~10%。在深夜线路负荷最小时,为不致向变电所倒送无功,应有防止倒送无功的措施。并联电容器可装设在配电变压器的高压侧(10kV),也可装设在低压侧(380V)。
(3)电力用户应进行无功补偿,使其功率因数达到下列规定值:
1)高压供电的工业用户和装有载调压装置的用户,功率因数应在0.90以上;
2)其他100kVA(kW)及以上用户和大中型电灌站,功率因数应在0.85以上;
3)趸售和农业用电,功率因数应在0.80以上。
并联电容器组应能频繁分组投切,并装设自动控制装置,以经常保持变电所二次侧母线电压在规定范围之内。(www.xing528.com)
用户为提高功率因数,所需装设的并联电容器容量,可参考表2-4。
表2-4 单位负荷所需的补偿电容器容量 单位:kvar/kW
续表
(4)在轻负荷时(如深夜),电缆回路数较多的110kV及以下电压等级变电所,可能在切除并联电容器组后,仍出现电压过高并向系统倒送无功的情况,此时,应在变电所的中压或低压母线上装设并联电抗器;对220kV变电所,当切除并联电容器后一次母线的功率因数仍高于0.98时,亦应装设并联电抗器。
三、无功补偿装置的选用
(1)并联电容器和并联电抗器是无功补偿的主要常用设备,应予优先选用。
(2)在远距离超高压送电线路上可选用串联补偿电容器,以减少电抗。其补偿度(容性无功补偿容量与最大有功负荷之比)一般不小于50%。
(3)220~500kV电网受端系统,为提高输送能力和系统稳定水平,或长距离送电线路中途缺乏电压支持时,经技术经济比较,可装设同步调相机。
(4)为防止系统电压崩溃,提高系统电压稳定性,经技术经济比较,可在线路中点附近或多处安装静止无功补偿器;对于冲击性负荷、波动性负荷、严重不平衡负荷,也应采用静止补偿器,以减小对系统及其他用户的影响。
四、无功平衡中的无功电源
1.发电机的无功出力
不同容量的汽轮发电机的额定无功容量,发电机可送入系统的无功出力估算值,列于表2-5。
表2-5 汽轮发电机额定无功功率及其可送入系统的无功功率估算值
发电机无功出力的调节简便、灵活、经济,应予充分运用。但发电机功率因数的调节将受到系统的运行方式、安全稳定性等诸方面的限制,应通过试验研究后,确定调节幅度和相应的条件。通常情况为:
(1)直接升压到330kV、500kV的发电机,位于送端,要少发些无功,其功率因数可为0.90;而位于受端,则可适当多发些无功,功率因数为0.85~0.90。
(2)位于直流输电系统送端的发电机,因换流站要吸取大量无功,功率因数为0.85;交直流混合输电送端的发电机,功率因数为0.85~0.90。
(3)位于受端其他发电机的功率因数,一般为0.80~0.85。
(4)发电机必要时可作低功率因数运行或高功率因数运行,甚至进相运行,以满足系统无功平衡的要求。但在规划设计时,对此不应过多依赖。
(5)新装发电机组在有功功率为额定时,均具有以超前功率因数0.95(进相)运行的能力,其他机组则应根据试验确定。
(6)水轮发电机远离负荷中心,一般不考虑调相运行(即只发无功不发有功)。
2.调相机的无功出力
调相机无功出力的可调范围大,可发可吸,能连续平滑调节。一般调相机既可长期发出其额定无功出力,又可长期吸收50%额定容量的无功功率。
3.送电线路的充电功率
运行中的送电线路,特别是超高压远距离送电线路以及电缆线路,也是不可忽视的无功电源。线路产生的无功功率也称充电功率QC.L,可用下式计算:
式中 B——线路电纳,S;
U——线路运行电压,通常采用平均额定电压值,kV。
在设计时,线路的充电功率或电纳通常有资料可查。架空送电线路的充电功率列于表2-6,电缆线路(6~35kV)的电纳列于表2-7。
表2-6 110kV及以上送电线路的电容值及充电功率
表2-7 常用三芯电缆的电阻电抗及电纳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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