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计任务书是一个指令性的文件,它是确定基本建设项目,编制设计文件的主要依据。设计任务书一般由投资主体下达。随着国家市场经济体制的全面建立,工厂建设主体和资金投入已多元化,除国家投资的国有企业外,也有根据市场需要投资建厂的私营、中外合资或股份制的企业。如果建设资金来源于国家财政拨款的或国家承办的工厂建设项目,则工厂设计任务书由国家相关主管部门下达;如果是企业自有资金建厂,一般由企业董事会根据企业的发展和市场需求确定建厂设计任务书。
设计任务书内容要求尽可能详细、具体,以便设计人员遵照实施,一般大中型项目应包括以下内容。
①工程项目名称;
②建设目的和依据;
③建设规模和产品方案;
④建厂地点(区域)及占地面积标准;
⑤工作制度、工艺原则及工厂组成;
⑥原料及能源情况;
⑦协作关系;(www.xing528.com)
⑧设计特殊要求;
⑨设计单位、设计分类、设计进度要求;
⑩施工单位和建厂期限;
⑪投资估标及控制数,人员配备标准及控制定员;
⑫要求达到的技术水平、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为进一步对其详细说明,设计任务书通常附有若干附件。如产品方案的详细说明,工厂组成的具体要求,工作制度的具体内容;原料及能源的供应方式和可供数量;已经达成的协议文件,以及技术经济分析和预测等。
编制完成的设计任务书应按隶属关系,由国务院主管部门或省、市自治区提出审查意见,报国家发改委或相关职能部门批准,重大项目由国家发改委报国务院批准。地方建设项目的设计任务书,凡产供销涉及全国平衡的项目,上报前也要征求国务院主管部门的意见。国务院各部门直属及下放、直供项目的计划任务书,上报前要征求所在省、市、自治区的意见。
批准的设计任务书是确定基本建设项目、编制设计文件的主要依据。如果在建设规模、产品方案、建设地区、主要协作关系等方面有变动,以及突破投资控制数时,应先经原批准机关同意才能进行相应的改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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