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委托勘察设计任务
建设单位应根据主管部门审批的或在有关部门备案的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等文件,办理设计委托,与确定的勘察设计单位签订合同,建设单位根据设计单位提出的勘察资料要求,即勘察任务书,委托勘察单位并签订合同,明确双方职责。勘察设计任务的委托,可以一次性办理,也可以分阶段进行。根据项目建设的有关批文、资料,编制出设计大纲或方案竞赛文件,组织设计招标或方案竞赛,评定设计方案。
建设单位必须首先对委托的勘察设计单位的资质进行核实,它必须是持有与委托承包任务相应资质等级证书的勘察设计单位;持有工程勘察、设计资格证书并持有工程勘察设计收费资格证书的单位之间,可以联合承担勘察设计任务,当证书等级不同时,应以级别低的一方为主,并由其对勘察设计质量负责。持有工程勘察设计收费证书的单位,不能与无工程勘察设计收费资格证书的单位联合承担勘察设计任务。
(二)搜集和提供设计基础资料
设计基础资料是设计的重要依据之一,它必须满足工程设计的要求,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及时、准确地向设计单位提供设计基础资料。
建设单位完整、全面地提供设计基础资料是控制勘察设计质量的前提。设计基础资料的内容,大体上可归纳为以下几个方面:人文地理和技术经济状况;原材料、燃料、设备等资料;工程地质、水文地质、地形测量以及控制测量等资料;地震资料,如大区地震等级、地震烈度,小区地震等级、地震等级线图等资料;气象资料,如气温、风向及风力、降雨量、降雪量、湿度、气压、蒸发量、雷电、云雾及日照、空气污浊度及大气腐蚀情况等;公用工程协作条件资料;环境影响评价资料等。现有企业的改建或扩建设计,还应包括现有建筑物、构筑物、设备、生产操作情况、矿山开采现状以及有关生产技术经济指标等资料。
(三)建设过程中勘察设计工作的组织与控制
建设单位在建设过程中要同勘察设计单位保持经常的联系,做好工程勘察设计的管理与调控。一般包括:组织协调勘察与设计单位之间、勘察设计单位与科研机构之间,以及勘察设计单位与设备制造、物资供应、施工、监理等单位之间的工作配合;主持研究、讨论、评选和确认重大设计方案;督促勘察单位按合同规定日期交付勘察资料,以满足设计需要;督促设计单位按合同规定的进度交付设计文件,满足建设准备和施工的需要,若发生问题和矛盾,应及时组织协商解决;组织、审查和上报设计文件(如初步设计等),按照规定程序报请有关部门审查批准,其中施工图设计文件必须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审查,未经审查批准,不得使用;组织设计、施工单位进行设计交底,会审施工图纸,重点审查各专业设计之间是否衔接,图面是否统一,图纸是否齐全,审查中发现的问题,由原设计单位负责解释或按一定程序进行修改;配合和协助设计单位处理好施工中的设计问题,包括方案变更、施工图设计修改、合理化建议和材料代用等,并要保证建设进度和施工的不间断进行;认真做好工程勘察设施的维护管理工作,对工程测量控制网点、红线网点、沉降观测点和长期观测孔点等勘察成果设施,都必须妥善维护和保管,未经批准,不得毁坏,对这些设施的移动或销毁,必须建立严格的管理制度。
(四)审查设计方案
管理设计质量,审查设计方案,以保证项目设计符合设计大纲的要求,符合国家有关工程建设的方针、政策,符合现行的设计标准,符合国情,符合工程实际,技术先进,能充分发挥建设项目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和环境效益。
设计方案必须符合以下要求:可行性研究阶段确定的质量要求;相关技术法规和技术标准的规定;各部位设计的协调性;现场、施工的实际条件;施工对设计深度的要求。
(1)总体方案审查重点审核设计依据、设计规模(对生产性建设项目是指设计年生产能力,对非生产性建设项目是以设计容量表示)、产品方案、工艺流程、项目组成及布局、设备配套、占地面积、建筑面积、建筑造型、协作条件、环保措施、防灾抗灾、建设期限、投资概算等的可靠性、合理性、经济性、先进性和协调性,判断其是否满足决策的质量目标和水平。
(2)专业设计方案审查重点审核专业设计方案的设计参数、设计标准、设备和结构造型、功能和使用价值等,是否满足适用、经济、美观、安全、可靠的要求。
设计方案审核要结合投资概算资料进行,要做好技术经济比较和多方案论证,以确保工程质量、投资和计划进度。
(五)审核设计图纸
设计图纸是设计工作的成果,又是施工的直接依据。所以,设计阶段质量控制最终要体现在设计图纸的审查上。
(1)初步设计图纸审核。初步设计是决定工程采用何种技术方案,其审查重点是:所采用的技术方案是否符合总体方案的要求,是否达到项目决策阶段的质量标准;同时,要审查工程概算是否在控制限额之内。(www.xing528.com)
(2)技术设计图纸审核。技术设计是初步设计技术方案的具体化,其审查重点是:各专业设计是否符合预定的质量标准和要求;同时,要审查修正概算是否在投资限额控制之内。
(3)施工图设计审查。施工图是设备、设施、建筑物、管线等工程对象物的尺寸、布置、选材、构造、相互关系;施工及安装质量要求的详细图纸和其相关说明,是指导施工的直接依据,也是设计阶段质量控制的一个重点,其审查重点是使用功能是否满足质量目标和水平。
(六)建设工程项目设计阶段质量管理和评定的依据
(1)有关建设工程项目及质量管理方面的法律和法规:例如有关城市规划、建设用地、市政管理、环境保护、“三废”治理和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等法律法规。
(2)有关工程建设的技术标准。例如各种设计标准和设计参数的定额指标等。
(3)建设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评估报告及选址报告。
(4)体现建设单位建设意图的设计规划大纲、设计纲要和设计合同等。
(5)反映项目建设过程中和建成后所需的有关技术、资源、经济和社会协作等方面的协议、数据和资料。
(七)设计交底和图纸会审
(1)目的。进一步提高质量,使施工单位熟悉图纸,了解工程特点和设计意图、关键部位的质量要求,发现图纸错误以进行改正。
(2)程序业主组织施工单位和设计单位进行图纸会审,先由设计单位向施工单位进行技术交底,即由设计单位介绍工程概况、特点、设计意图、施工要求、技术措施等有关注意事项;然后由施工单位提出图纸中存在的问题和需要解决的技术难题,通过三方(业主及监理、设计、施工)协商,拟订解决方案,得出会议纪要。
(3)图纸会审的主要内容设计资格审查和图纸是否经设计单位签署,图纸与说明是否齐全、有无续图供应。地质与外部资料是否齐全,抗震、防火、防灾、安全、卫生、环保是否满足要求。总平面图和施工图是否一致;设计图之间、专业之间、图面之间有无矛盾,标志有否遗漏;总图布置中的工艺管线、电气线路、设备位置、运输通路与构筑物之间有无矛盾,布局是否合理。地基处理是否合理;施工与安装是否存在不能实现或难于实现的技术问题,或易于导致质量问题、安全及费用增加等方面的问题;材料来源是否有保证、能否代换。标准图册、通用图集、详图作法是否齐全,非通用设计图纸是否齐全。
(八)施工配合和竣工验收
建设单位组织设计单位进行配合施工,任务有两方面:一是施工过程中发生的设计问题,解决施工单位、建设单位提出的质量问题;二是设计变更和处理预算修改。
竣工验收既是对施工质量的最后考核,也是对设计质量的最后审定。验收期发现设计或施工质量问题,有一个质量问题消除期,限定设计与施工单位消除质量问题的期限,限期完成。通过验收,达到预期的工程质量,设计质量管理也就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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