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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添加剂技术现实应用中存在的问题

时间:2023-07-01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不过,令人遗憾的是,目前中国在食品添加剂治理方面还存在标准不统一的现象。食品添加剂标准的不完善是导致企业滥用食品添加剂的主要原因。依据现有的资料,笔者将从三个方面阐述食品添加剂安全问题及其产生的原因。食品添加剂的数量叠加安全问题是由现代食品对于食品添加剂的依赖性质造成的。这一事实表明,如果没有得到法律的授权,食品添加剂技术的任何应用都是违法的。目前来看,使用没有批准的食品添加剂问题有两种情况。

食品添加剂技术现实应用中存在的问题

食品添加剂技术的广泛应用既产生了积极的正面影响,也产生了严峻的消极影响。作为使用广泛的科学技术,食品添加剂的生产、储存、使用等均具有严格的使用标准,如2011年我国制定的《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这一点,在全世界都具有普遍性。然而在现实中,由于种种原因这些标准却常常成为一种摆设,得不到应有的敬畏与遵守,以至于在食品添加剂的生产、储存与使用中乱象丛生,严重地影响和破坏了食品添加剂的形象,产生了人所共知但又人所共愤的食品添加剂应用问题。笔者将这一类问题归纳为食品添加剂技术的标准混乱、性能安全和违法滥用三个方面。

(一)食品添加剂技术的标准混乱问题

对于食品添加剂技术的标准混乱问题,本质上是指在食品添加剂技术的使用和监管过程中所使用的标准混乱问题。这类问题具体表现在如下两个方面。

1.不同要求的标准并存问题

在保证食品添加剂的安全性和有效性方面,中国与其他国家一样,构建了比较完善的食品添加剂标准体系,从而实现了标准化。中国的食品添加剂标准化工作是在1973年开始的。1973年,卫计委组织成立了食品添加剂卫生标准科研协作小组,开始有组织、有计划地在全国范围内开展食品添加剂使用情况的调查研究。1977年10月20日,《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正式出台。1981年,卫计委将《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修改为《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之后又经历几次修订,最终形成目前的标准版本。

2009年,《食品安全法》颁布实施,对食品添加剂的标准化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将食品添加剂的品种、使用范围、用量等列为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内容,并要求食品添加剂只有在技术上有必要且经过风险评估证明安全可靠后,方可列入允许使用的范围。从此,在中国,食品添加剂概念具有了法律的特征。

不过,令人遗憾的是,目前中国在食品添加剂治理方面还存在标准不统一的现象。比如:《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CB2760-2007)颁布以后,仍然存在与2007年以后卫计委关于食品添加剂使用规定的卫计委公告并存的现象。

2.标准更新速度太慢的问题

在我国,有相当部分的食品添加剂生产企业主要从事复合食品添加剂的生产,除香精类制定有食用香精轻工行业标准及食品添加剂乳化香精国际标准外,其他产品标准基本由企业自行制订。这类产品品种多,受市场影响大,产品企业标准的制订一般也无现成的国内外标准可供直接借鉴,因此其存在的问题比较多。

卫计委每年都有新的添加剂增补,在新的添加剂公布使用后,没有相配套的检验与分析方法跟上,反映出整个标准化系统的技术水平低,同时我国相关法律规定中缺乏必要的食品添加剂质量规格标准和检测方法标准。最明显的例子,婴幼儿食品添加剂相关检测方法以及检测技术标准相对比较空缺。一些食品添加剂缺乏限量标准和相对应的检测方法标准,在食品生产中使用剂量不规范,给人们的健康埋下祸根。食品添加剂标准的不完善是导致企业滥用食品添加剂的主要原因。

(二)食品添加剂技术的性能安全问题

关于食品添加剂技术的性能安全问题,本质上是指食品添加剂技术自身所具有的性能安全问题。这类问题具体表现在如下两个方面。

1.食品添加剂技术自身的危害问题

一般意义上的食品添加剂的安全问题,是指由化学合成食品添加剂的安全问题。依据现有的资料,笔者将从三个方面阐述食品添加剂安全问题及其产生的原因。

首先,毒性潜藏危害类型。这种类型的安全问题,主要是由食品添加剂的高科技特征引发的。其次,毒理认识不足。这类问题主要是由毒理认识不足造成的。由于检验与分析方法落后,人们对食品添加剂技术的毒理认识往往是落后的。因此,要借鉴国外先进的管理方法和经验,加大食品添加剂及其使用过程中的监督管理,不断完善标准化体系。最后,功能难以替代。这类问题是人们在两难选择中不得不遗留下的安全问题。有些食品添加剂的危害性虽然以被人们知晓,但却由于没有替代产品而不得不继续使用,亚硝酸钠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

2.食品添加剂技术带来的风险问题

这类问题是指食源性危害产生不良健康作用的概率和程度。依据风险的含义,可将食品添加剂的风险问题概括为三个类型:一是数量叠加风险问题。食品添加剂的数量叠加安全问题是由现代食品对于食品添加剂的依赖性质造成的。二是用量过度风险问题。无论是天然食品还是合成食品,在一定范围和剂量内食用才安全,无限量地食用都不利于身体健康。三是复合品种风险问题。复合食品添加剂的使用已越来越普遍,其使用不规范的情况也比较突出,它所产生的安全风险也更加显著。

(三)食品添加剂和技术的违法滥用问题

食品添加剂技术具有内容法定性质。这一事实表明,如果没有得到法律的授权,食品添加剂技术的任何应用都是违法的。概括来看,食品添加剂违法滥用问题表现在如下四个方面:(www.xing528.com)

1.非正当目的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问题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明确规定:“不应掩盖食品本身或加工过程中的质量缺陷或以掺杂、掺假和伪造为目的而使用食品添加剂。”《食品安全法》第二十八条也规定:“禁止生产与经营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掺假掺杂或者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这些都是非常严重的违法行为。

譬如,河北曾查获多家企业违法使用各种色素、甜味剂、香精、酸味剂等食品添加剂与酒精混合,以调制成假冒的“100%原汁红葡萄酒”;2011年3月29日,中央电视台《消费主张》栏目曝光了上海多家超市销售的全麦馒头、玉米面馒头是染色制成的,且在其中添加防腐剂防止发霉,这样的问题馒头每天有3万多个销往联华、华联、迪亚天天等30多家超市。

2.使用没有批准的食品添加剂问题

食品添加剂技术具有内容法定的特征。《食品添加剂卫生管理办法》第十七条明确规定,食品添加剂的使用必须符合《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或卫生部公告名单的品种及使用范围、使用量。但是,一些不法商贩和生产单位在利益驱动等因素支配下,违法使用未经批准的添加剂,特别是个体加工作坊违法使用未经国家批准或禁用的添加剂品种。因此,要使用这一食品添加剂,必须在法律的许可下进行。目前来看,使用没有批准的食品添加剂问题有两种情况。一是使用过去曾经允许但现在已经被禁用的食品添加剂,如曾被允许用作饼干膨松剂以及肉类、人造奶油防腐剂的硼酸硼砂等,虽然已被禁止使用,但由于其成本低廉和效果明显的特点,仍然被使用;二是使用还没有批准的食品添加剂,或者是其他国家允许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如“特仑苏”牛奶擅自添加OMP物质事件就很好地证明了这一点。我们必须牢记:在食品添加剂的问题上,是法无允许就不能用,而不是法无禁止就可以用。

3.超范围、超量使用食品添加剂问题

食品添加剂在食品加工过程中必须按使用卫生标准规定的使用量添加,才能既保证添加食品的质量,又保证对人体安全无害;随意添加,不仅造成产品质量不合格,而且可能危及人体健康。不按国家规定标准而随意使用食品添加剂的现象较为突出,比较突出的是超量使用现象。如糖精钠超量用于饮料和蜜饯;防腐剂苯甲酸钠超量用于蜜饯和方便面等。再如广泛使用于肉制品中的护色剂亚硝酸钠,它具有使肉制品有良好的感官形状和抑菌作用,但它属于剧毒物质,若超量食用,轻者出现恶心、呕吐、皮肤青紫,重者会昏迷、抽搐、呼吸衰竭甚至死亡。

按照被加工食品的感官要求、理化性质和营养学特征以及食品添加剂与其他食品成分混合可能发生不良反应,卫生部明确规定了各种食品添加剂的使用范围,如需要扩大使用范围,必须报卫生部严格审批通过后才能使用,若不按规定范围添加,生产的加工食品则属不合格食品。

在现实生活中,由于中小食品加工企业相关人员对食品添加剂技术的认识不够,超范围、超限量地使用食品添加剂导致了食品安全事件频频发生;或是不法商贩一味地追求经济利益而置国家法规和人民生命财产于不顾,任意超范围和超量地使用食品添加剂。

譬如,2010年7月,国家质检总局在江苏进行食用油风险监测时发现,金浩茶油等一批公司生产的茶油中苯并花的含量严重超标,通过研究表明,长时间食用此超标茶油有致癌的危险;让中国儿童百吃不厌、流连忘返的洋快餐——麦当劳被报道其薯条汉堡放置一年居然不坏,一般来说,放置一年的食物必然发霉,麦当劳食品却几乎没有腐烂。对此,专家分析其不腐烂的原因是麦当劳在这些食品中严重、超量地使用了防腐剂。

4.食品添加剂的不实标注问题

《食品安全法》第四十七条、第四十八条规定:“食品添加剂应当有标签、说明书和包装,说明书不得含有虚假、夸大的内容,不得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生产者要对标签、说明书上所载明的内容负责。”

然而,在许多食品标签中却没有按照上述规定如实标注,造成了食品添加剂标注的混乱和不规范问题。这种情况具体表现为如下三个方面:一是标注不全、不具体;二是应该标明的不标;三是错误标注。更令人担忧的是,食品标签上经常出现如下字样,如“不含任何色素”“本产品不含食品添加剂”“不含防腐剂”。这种标签传递给消费者的信息就是该产品为不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而实际情况绝非如此。对于上述现象,专家认为,所有这种标注食品添加剂的宣传都欠缺科学依据,是不客观的夸大宣传。因为从技术的角度讲,不含食品添加剂的食品几乎没有。

5.使用过期、劣质的食品添加剂

食品添加剂作为一种产品,具有一定的保质期限,在保质期限内,它才具有一定的功效,如果超过保质期限,它的功效不仅会大打折扣,而且长期存放可能发生化学反应,产生有毒有害物质,影响添加食品的安全性;劣质食品添加剂,不仅产品不纯,而且含有汞、铅等重金属有害物质添加到食品中,会严重影响产品的质量。但少数食品生产企业缺乏安全责任意识,违规使用过期、劣质的食品添加剂生产加工食品。

6.使用工业级代替食品级的添加剂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明确规定食品中严禁添加非食品用化学物质。食品生产加工中必须使用食品级规格的添加剂,不准使用工业级产品。但一些不法分子为节约成本,牟取暴利,非法添加工业级化工产品,如使用工业用的亚硝酸钠加工肉制品;使用双氧水浸泡腐竹、水产品和海产品;“苏丹红一号”是一种工业用的染料,却被用于食品级的色素使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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