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食品添加剂技术的定义
“技术”(Technology)一词从古希腊语中产生,意为技艺、手艺、技能、本领。人们对技术的基本看法或定义可以说是五花八门,科学家、技术专家、经济学家、哲学家、科技史家都从不同的角度给技术加以定义。在现代汉语中“技术”的概念也源于西方,其基本含义共有两层:一是“人类在认识自然与利用自然的过程中积累起来并在生产劳动中体现出来的经验和知识,也泛指其他操作方面的技巧”;二是“技术装备”。
在哲学上,“技术”的概念也和这里的内容基本相同,如《哲学大词典》是这样表述的:“人类为满足自己物质生产、精神生产以及其他非生产活动的需要,运用自然和社会规律所创造的一切物质手段及方法的总和。”
依据上述定义,可以得出“食品添加剂技术”的定义,即本质上是人类基于自身需要在食品制作与加工过程中逐渐积累起来的添加一定可食用物质的知识体系、技术装备、工艺方法、获得产品等的总称。由此定义可知,食品添加剂技术具有如下三方面内涵:
1.自然与人为的社会活动相结合的产物
食品添加剂技术是人类将自身需要与自然物质运动相结合而产生的结果。食品添加剂技术由于人类社会的需要而诞生,存在于自然过程中,很显然,它是具有自然属性的,不管是天然食品添加剂还是化学合成食品添加剂技术,都必须符合自然规律。任何技术都要造成一定的自然后果,人类之所以需要技术,就是要利用这个自然后果为人类自身服务。总的来说,食品添加剂技术的自然后果应该是对人有利的,但也可能出现对人不利的后果,如长期大量食用化学合成食品添加剂可能会导致畸形、突变和癌变的危害,这也是技术自然属性的表现。人类之所以需要食品添加剂技术,并不是为了自然,而是为了人类自己,是为了提高生活品质和实现经济效益。因此,食品添加剂技术从其诞生之日起就具有目的性,而技术的目的性是社会的,食品添加剂技术是人类的创造,更确切地说,是人类有目的的创造活动,这充分说明食品添加剂技术也具有社会属性。
2.主客要素、潜在技术与现实技术的动态统一
食品添加剂技术是主体要素与客体要素、潜在技术、现实技术的动态统一。关于这一点的描述主要可以从以下三个方面来进行具体分析:
第一,主客要素的动态统一。正像人们只有在新陈代谢的过程中才能真正理解生命的本质一样,人们也只有在主体因素与客体因素相结合的过程中才能了解技术的本质。食品添加剂技术是多学科、多领域交叉聚合的一门复杂技术,涉及化学、化工、生物工程、农业、林业、矿产等多种学科。
第二,潜在技术(未来技术)与现实技术(现有技术)的动态统一。从远古时期人工合成的天然食品添加剂到工业革命时期化学合成的食品添加剂,再到今天通过超临界萃取技术、膜分离技术、微胶囊技术、分子蒸馏、吸附分离等高新技术制取的复配食品添加剂,每一种都是以天然动植物、矿物质为对象,通过人类的智慧与一切可能的物质手段“婚配”的产物。
第三,食品添加剂技术的社会性。食品添加剂技术是在社会中产生的,又是随着社会的发展而变化的。从炎帝时期的煎煮海盐到19世纪末工业革命后化学合成食品添加剂技术的兴起,再到现在经济全球化体制下世界各国食品添加剂工业技术的迅猛发展,食品添加剂技术满足了社会的人的需要,并为社会的人所消费。食品添加剂技术使得快餐、连锁餐饮成为可能,深刻地影响着现代人的生活。食品添加剂技术的社会属性还表现在其发明与应用都强烈地受到制度、知识、文化等社会资源的制约,以致影响着技术发展的路线和进程。
比如:美国著名技术哲学家卡尔·米切姆明确指出:“技术与人关键性地卷在一起了……立足于这样一种基本原理,我们可以容易、清晰地区分出作为知识的技术、作为活动的技术和作为客体的技术……作为意志的技术必须加入作为技术具体化的第四个模式。”米切姆的这个思维模型是使哲学更加深刻地进入技术领域的一种工具,并且为响应未来的思考而向深层次的批判或修正开放。(www.xing528.com)
因此,食品添加剂技术是人类从主观到客观的一种实践活动。一个新的食品添加剂品种的问世,必然经历从潜在技术到现实技术的漫长演变。通过这种成功的物化,食品添加剂技术实现了人类所设定的目的,这样现实技术才能给人类带来真正的“善”。
3.现有生产力性质与发展水平的重要标志
食品添加剂技术作为生产力的构成要素,已成为当今世界生产力性质与发展水平的重要标志。技术的发展最终要引起生产力的发展,引起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变化。现实技术的水平和状况是衡量一个企业乃至一个国家技术实力的最终标志。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为了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食品工业竞相采用先进的食品添加剂技术,降低生产成本,提高产品的附加值,以提高资本的收益。可以说,食品添加剂技术与食品工业的发展息息相关;而“民以食为天”,食品工业又与人们的生存发展直接相关。从改革开放初期,我国食品工业的年产值不足5000亿元,一直高速发展至今,据调查,到2015年已超过了12万亿元。可见,食品添加剂技术总体上体现着如今时代最先进的科学技术,是一个国家科技实力的象征。
(二)食品添加剂的本质内涵
就如前文所述,食品添加剂作为一种作用于客观物质食品的生产工艺技术,其内必然会有部分物质存在,这是毋庸置疑的事实。从这个角度来说,食品添加剂仅仅是狭义的食品添加技术。本书中的食品添加剂技术本质上是与食品添加剂等同的,是指一种作为客体的技术,即食品添加物质。
(三)食品添加剂标注的概念
食品标签是指食品包装上的文字、图形、符号及一切说明物,它是对食品质量特性、安全特性、食用(饮用)说明的描述。
食品标签的内容应包括:产品名称、配料表、净含量、制造者名称、地址、生产日期、保质期和产品标准号等。食品添加剂的标注是指在食品标签中配料清单上应强制标示食品添加剂的种类和品种以及除了配料清单外有关食品添加剂的提示语。
根据《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中的明确规定,食品添加剂作为配料中的一项内容,必须在标签中标明:在制造或加工食品时使用的,并存在(包括以改性的形式存在)于产品中的任何物质,包括食品添加剂。对于甜味剂、防腐剂、着色剂这三种食品添加剂应标示具体名称,其他食品添加剂可以按《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的规定标示具体名称或种类名称。当一种食品添加了两种或两种以上着色剂,可以标示类别名称(着色剂),再在其后加括号,标示GB/T12493规定的代码。如某食品添加了姜黄、菊花黄浸膏、诱惑红、金樱子棕、玫瑰茄红,可以标示为:“着色剂(102、113、012、131、125)”。在制造、加工食品时使用的加工助剂可作为非强制标示,则不需要在配料清单中标示。
配料清单中使用食品添加剂或营养强化剂应符合《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和《食品营养强化剂使用卫生标准》的规定,在执行标准中应特别注意各种食品添加剂和营养强化剂的使用范围和使用量的规定。产品是否可以使用某种食品添加剂或营养强化剂作为配料,它的最大使用量为多少等指标,应严格按上述两项标准的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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