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各国都有各自的法规,对人造奶油的含脂量、含水量和乳脂含量进行规定。对人造奶油制品含脂量、含水量和牛乳脂肪含量的规定在欧洲,根据EFC法规、食品营养委员会推荐意见和世界卫生组织推荐意见:人造奶油含脂量一般应≥80%,含水量≤16%,水相部分可来自乳清或牛乳。在美国农业部制订的联邦肉类检验法规中,以动植物油脂为原料的人造奶油的标准与FDA标准十分接近。目前尚无低脂人造奶油制品的行业或国家标准。
各国都有各自的法规,对人造奶油的含脂量、含水量和乳脂含量进行规定。
(1)对人造奶油制品含脂量、含水量和牛乳脂肪含量的规定在欧洲,根据EFC法规、食品营养委员会推荐意见和世界卫生组织(FDO/WHO)推荐意见:人造奶油含脂量一般应≥80%,含水量≤16%,水相部分可来自乳清或牛乳。含脂量(40±1)%,含水量≥50%的W/O型乳状物称为低热量人造奶油或低热量涂抹脂(Minarine)。人造奶油和低热量涂抹脂都是用乳脂之外的食用级动植物油脂加工而成。采用黄油与植物油脂掺和物的产品称为Melange。
在美国存在两个标准:美国食品与药物管理局(FDA)标准(1975年)只规定人造奶油含脂量应≥80%,脂相或水相可添加维生素A和其他食品添加剂,没对最大含水量作出规定。
在美国农业部(USDA)制订的联邦肉类检验法规(1983年)中,以动植物油脂为原料的人造奶油的标准与FDA标准十分接近。在美国,含脂量低于80%的W/O型产品都称为涂抹脂,含脂量≤53%产品方可称为低热量型人造奶油,假如添加了维生素A,又可称特种膳食人造奶油。在美国,将不含水但含维生素A和掺加天然黄油的面包烘焙用脂也被称为人造奶油。(www.xing528.com)
我国人造奶油行业标准,有餐用、食品加工用两级之分(NY479—2002),它们的理化指标如表8-2所示。目前尚无低脂人造奶油制品的行业或国家标准。
表8-2 人造奶油理化指标
(2)可用添加剂的一般规定 人造奶油类制品中可用的添加剂,无论是脂溶性,述是水溶性的,都必须是食品级的,而且必须经卫生授权机构审定准许使用后才能采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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