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剖视图绘制规范:剖切符号设计与图例处理

时间:2023-07-01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剖视的剖切符号应由剖切位置线及剖视方向线组成,均应以粗实线绘制。图7-9剖视的剖切符号图7-10剖视的剖切符号注写编号。在未指明材料类别时,剖面图中的材料图例一律画成方向一致、间隔均匀的45°细实线,即采用通用材料图例来表示。

剖视图绘制规范:剖切符号设计与图例处理

1.确定剖切位置和投射方向

剖面图的图形是由剖切平面的位置和投射方向决定的。因此,作形体的剖面图时,应首先确定剖切平面的位置,使剖切后得到的剖面图能够清晰地反映出形体的形,以便于理解其内部的构造组成。

在选择剖切平面位置时,除应注意使剖切平面平行于投影面外,还需使其经过形体有代表性的位置,如孔、洞、槽位置(孔、洞、槽若有对称性则应经过其中心线)等。

2.剖面图的标注

为了方便读图,需要用剖切符号把所画的剖面图剖切位置和投射方向在投影图上表示出来,并对剖切符号进行编号,以免混乱。

(1)剖切符号。剖视的剖切符号应由剖切位置线及剖视方向线组成,均应以粗实线绘制。剖切位置线的长度宜为6~10mm;剖视方向线应垂直于剖切位置线,长度应短于剖切位置线,宜为4~6mm(图7-9),也可采用国际统一和常用的剖视方法,如图7-10所示。绘制时,剖视剖切符号不应与其他图线相接触。

图7-9 剖视的剖切符号(1)

(www.xing528.com)

图7-10 剖视的剖切符号(2)

(2)注写编号。剖视剖切符号的编号宜采用粗阿拉伯数字,按剖切顺序由左至右、由下向上连续编排,并应注写在剖视方向线的端部;需要转折的剖切位置线,应在转角的外侧加注与该符号相同的编号;建(构)筑物剖面图的剖切符号应注在±0.000标高的平面图或首层平面图上;局部剖面图(不含首层)的剖切符号应注在包含剖切部位的最下面一层的平面图上。

(3)剖切图的图例及编号。为了明显地表达出物体的内部构造,在画剖面图时,要求把剖切平面与物体的接触部分绘制相应的材料图例。在未指明材料类别时,剖面图中的材料图例一律画成方向一致、间隔均匀的45°细实线,即采用通用材料图例来表示。常用建筑材料图例见表7-1。

表7-1 常用建筑材料图例

续表

【注意】 在绘图时,如果未指明形体所用材料,图例可用与水平方向成45°的斜线来表示,线型为细实线,且应间隔均匀,疏密适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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