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大利亚水资源属于州政府所有,管理权限主要在地方,传统的水权是随着土地一并属于私有的。19世纪末,发生在人口主要聚居区域的干旱和引水冲突促成了澳大利亚历史上第一个分水协议的签署。在1901年成立的联邦政府的协调下,墨累河流域的维多利亚州、南澳、新南威尔士州达成了分享水资源的协议,河水连同取水的权力从州到城镇到灌区到农户,被一层层分配。1917年开始运转的墨累河流域委员会(RMC)保证了分水协议的执行,水资源支撑了流域内经济社会持续60年的大发展,使这一地区成为澳大利亚经济最发达的地区之一,其农业产值占全国农业总产值的41%。但是,水资源的粗放利用(包括过度开发、粗放灌溉和污水肆意排放)引发的环境问题在20世纪60年代爆发,灌溉引起的盐碱化和内涝问题非常严重。20世纪90年代初,由于用水增长导致河道水量减少,墨累河滋生的大量蓝藻形成震动全国的水质危机。这一切,促使政府对水资源的承载能力进行重新评估,并启动了以控制水的需求为主的水改革。
这一阶段的主要措施有:
(1)1987年签订墨累—达令分水协议,取代原协议,参加分水的州增加到5个,并于20世纪90年代提出“帽子(Cap)”概念,分水量封顶,控制不断增长的用水需求,保证河道的环境流量。
(2)联邦政府提出水改革计划,实施国家水质管理战略,采取措施保护地下水,并促动各州进行改革。
(3)各州把水权从土地中剥离出来,明确水权,开放水市场,允许永久和临时性的水权交易。用水户可以将富余的、不用的分水量出售盈利,也可以将取水权永久卖掉。
(4)各州变革供水业管理体制,组建政府控股的供水公司,实行现代管理制度,赋予企业和经营者更大的自主权。(www.xing528.com)
(5)建立完善的水价体系,将污水处理、水资源许可等费用计入水价,推行两部水价,对用水量超过基本定额的用水户进行处罚。
(6)建立各种供用水户的协会,鼓励社会公众参与水资源管理等等。
通过上述措施,澳大利亚水资源状况在可持续利用方面呈现出新的态势。墨累—达令流域各州,不再索求更多的分水,而是寻求对州内用水需求实施控制,节约用水;水权交易促进了用水结构的调整,使水向高附加值用户转移,实现了水资源的最佳分配;水质管理趋向于更严格地限制排放和更高标准地处理污水,并实行水域的纳污总量控制;拥有更多自主权的农业灌溉和城镇供水企业在追求利润的同时,纷纷提高服务水平,保证优质供水;公众积极参与资源管理(Watch Water Paln),全社会节水意识有较大提高。
通过对澳大利亚水资源管理政策及措施的分析,有以下一些经验可供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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