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威从本国水能资源丰富的实际出发,并考虑到水电经济效益高、有利于环保等优点,从20世纪60年代确定了全力发展水电而基本不发展火电和核电的基本方针,长期稳定不变。
在发展水电的政策上,挪威采取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的原则,统筹规划,充分调动中央、地方和私人几个方面的积极性。国家电力部门着重负责:一是审查各地方、企业建设电站的规划和履行审批手续;二是管理国家电网、统一与北欧电力联合组织协调。国家投资建设电站,各地区、私营企业也以多种渠道集资办电。同时,电价也因供求关系变化而灵活调整,这大大加快了水电建设。至20世纪90年代中期,挪威常规水电站的总装机容量即达到2600万kW,发电量达到1127亿kW·h,占各类电站总发电量的99.7%。目前,在全国总的水电装机中,30%属国家电力公司;55%属地方;15%属私人企业。
挪威与瑞典、丹麦、芬兰等国家建立北欧电网,成为统一电力市场。电价完全由市场规定,打破了垄断,北欧公共电网把电价大大压低。电力市场规范、公开、公平,电力生产平等竞争,用户可自由选购某一企业生产的电;电力企业根据市场供求状况自主决定生产的数量。电力市场还可以进行电量的期货交易。(www.xing528.com)
芬兰水电发展也十分迅速。二次大战后,芬兰经济迅速发展,水电的支持是其重要原因。但近30年来,因大部分水能资源已开发,水电竞争能力下降,且受到环境保护法的制约,水电发展趋缓,转向发展核电。据1986年实施的大坝安全法案,芬兰水电部门的主要任务是对老电站、大坝进行整修,扩大装机。
两国水电站建设技术先进,管理严格,运行高度自动化。考察的芬兰凯米河的两座水电站和挪威尼尔河上的三座水电站,给人留下非常深刻的印象。电站布设合理,管理井井有条,地下厂房环境优雅,许多机器已运行数十年,但经技术改造后运行良好。尼尔河上的7座水电站是无人值守电站,只有总控室15人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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