芬兰、挪威两国地处北欧,有时会出现洪水泛滥的情况。例如,1995年挪威格洛马流域发生了震惊欧洲的大洪水(200年一遇,与中国洪水无法相比),造成7000人被迫迁出家园,铁路、公路和各种设施被损坏,经济损失达1.5亿挪威克朗。洪水在春末夏初时最为严重,融雪加上降雨,则会造成洪水威胁。
芬兰、挪威两国政府高度重视防洪,加之有雄厚的财力和先进科技为基础,形成了健全的防洪体系。
在防洪观念上,挪威政府根据本国国情,在1995年格洛马大水后提出:“最有效的防洪手段是改变土地用途”,即在洪水可能淹没区禁止建设基建项目,以最大限度地减少淹没损失。芬兰各流域都制订了防洪预案,汇集为“防洪预案手册”,包括各项水文参数和不同量级洪水调度规程,根据预警水位进行科学调度。挪威由国家水资源和能源管理局组织开发制作了洪水风险图——高精度数字地图,对各级洪水风险作出精确描绘。
建立了高标准洪水预警预报系统。水文网站健全、挪威水资源和能源管理局统一管理全国水文网站,其中有400个水位、流量站,其他监测冰川融化、含沙量等。人员共15人即可满足管理,实现高度自动化,无需人员值守。水文站网建设资金部分由财政投入,国家法律规定,水电站所有者有义务出资建设水文站,并向水文站网提供数据。芬兰《水法》也规定,工业部门开发水电,则有义务出资建水文站进行监测,并向地区环境中心和国家环境研究所报监测数据。芬兰水文网络由国家环境研究所统一协调,水文数据从采集、传输到处理只需半小时。挪威水资源和能源管理局开发采用的水情测报处理软件,录入水情数据,经过微机处理,即可实时报出河流洪峰情况,对防洪指挥极为便利。(www.xing528.com)
两国还建立了高效率的防洪指挥系统。在芬兰,发生洪水时,农林部和地区环境中心分别对企业和有关机构发出指令;交通、抢险、救灾、卫生、警察等各部门密切配合。如洪水规模过大,涉及若干地区,则防洪指挥上交内务部,成立紧急管理小组,指挥社会各方面。同时,国家水法庭颁布紧急法令,作出紧急规定。
防洪信息发布和新闻宣传也十分重要。互联网是洪水信息发布的重要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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