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水质管理的重点仍然是减少废水的排放量和增加污水处理的能力。水质管理部门每年组织100多次环境保护检查,对不合格的污水排放者进行罚款处理。目前,荷兰境内已有400多个污水处理厂,处理能力相当于2200万人的污水负荷,其中,马斯河水利管理委员会辖区的污水处理能力相当于75万人的污水负荷。
1.水质管理
自1970年以来,水质管理的概念只限于保证为人蓄饮水、灌溉、工业等提供足够的清洁水源。今天,水质管理除上述任务外,还要考虑到生态环境的保护,保证水体的足够清洁,为植物和生物提供生存环境。因此,水质管理的范围更为广泛。
水质管理的重点仍然是减少废水的排放量和增加污水处理的能力。工业污水和其他污水的排放已经减少,主要措施是通过严格控制排污许可证制度。荷兰政府于1975年通过了有关污水排放方面的法律,实行了污水排放许可证制度。如在马斯河水利管理委员会辖区内,根据法律规定的标准,有173个农场的污水需输到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177个农场的污水需领取许可证后才能排入河流,778个农场的污水不需许可证即可直接将废水排入河流(但要求定期提供放心水排入水质报告)。水质管理部门每年组织100多次环境保护检查,对不合格的污水排放者进行罚款处理。
2.污水处理(www.xing528.com)
尽管水体有自净作用,但是,自1970年以后,水体的自净能力远远不能满足水质标准的要求。投资兴建污水处理厂成为重要的工程措施。目前,荷兰境内已有400多个污水处理厂,处理能力相当于2200万人的污水负荷,其中,马斯河水利管理委员会辖区的污水处理能力相当于75万人的污水负荷。
污水处理厂的建设由水利管理委员会提出初步设想,再委托设计部门制订初步方案,通过招标方式选择设计单位继续进行详细的方案设计,然后组织施工招标,进行建设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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