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法国水的管理是在长期工业化过程中,随着供水需求不断增加和水污染日趋严重,不断改进水资源的权属管理和水资源保护工作,逐步完善水管理体制。从过去分散的、以行政区为主的管理,逐步转向综合的、主要以流域为单元的水管理。水管理体制可分为上下几个层次——国家管理层、流域管理层和地方管理层。
国家水管理包括水利用、水污染防治、江河整治、防洪等,主要由国家的国土治理与环境部统一管理,其他部履行有关管理职责。其中:农业部负责农业灌溉、水土保持、森林管理、农业污染防治;内务部负责防洪抢险、救援、通讯保障;装备部负责水库、水电站等工程修建;卫生部负责制定水卫生标准;工业部负责工业污染防治;国防部负责水坝防空安全。
流域管理机构是根据1964年水法设立的,全国六大流域,按流域成立6个流域委员会。流域委员会似同水议会,由各方代表共107人组成,其中国家有关部委代表21人,地区行政当局代表40人,用户代表40人,社会组织与专家6人;内设董事会,由国家有关部、委代表(11人)、流域内地区行政当局代表(11人)、用户代表(1人)和流域管理局代表(1人)组成。董事长由环境保护部部长提名、总统任命,代表国家行使法律规定的流域水管理职责,其职责是根据水法律和国家有关政策制定流域水政策,审定流域水管局提出的规划和年度计划。下设的流域管理局,执行流域委员会制定的政策,实施流域委员会批准的计划。局总经理由环境保护部部长任命。同时,政府向局委派特派员随时了解情况,财政部委派代表监督资金使用。流域管理局的职责,一是拟定流域水政策;二是拟定水费税率,研究、选择和资助供水工程和治污项目,编制建设和管理的5年计划;三是征收水费和水污染税;四是实施管理,与各用户联系并协调关系。流域管理局下设若干区域管理机构,塞纳河水管理局500人左右,罗纳河、卢瓦尔河水管理局各300人左右。(www.xing528.com)
地方水管理机构是由地方政府选举的水议会,也称地方局,代表地方行使一定的管理权,全国共有23个。其职责是负责水质管理,对批准修建的水工程进行招标等。
以上水管理机构不具体管工程,水工程的设计、施工和管理由水公司负责,其中,有国营公司,但大量的是私营公司。如罗纳河国家水公司负责罗纳河水力发电、航运、防洪、灌溉工程的建设和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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