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区域水安全的公共产品属性
区域水资源的供给安全是区域政府应该提供的公共物品。人类对流域水资源开发利用的最终用途中,可以概化为三种。一种是作为自然资源的经济利用,水资源被作为一种生产要素,生产出另一种产品,这种用途具有了商品的性质。但是由于水资源生产的产品中包括农业灌溉,因此,涉及到粮食安全和地方经济安全,它涉及的是社会稳定性,它是一种公共物品。另一种是环境资源的要素的利用,作为废弃物的接受容器,水体可以通过溶解、稀释来减轻废弃物对人类社会的影响程度。但是它的代价是造成天然植被的破坏,自然景观的破坏等。第三种是生态系统的维护用水,保持人类自身的繁衍及其整个生态系统的可持续发展。
在区域水资源配置的研究中,这三种用途实际是同一种要素在三种不同用途上的配置,这三种配置都至少要利用区域水资源的水体和水质这两个要素,因此,水资源优化配置的实质就是在这三种用途中寻找一个均衡点,使水资源可持续利用。这是在不发生洪水和旱灾的条件下水资源利用的观点,现实中天然水资源分布情况并没有那么容易为人类所利用,往往带有较大的风险。这种风险就是天然水资源无法满足人类水资源利用的这三种途径时的损失,我们称之为水安全。
从水资源这三种最终用途看,都牵涉到公共利益和公共安全,这种安全和利益具有不可分割性,提供它的总成本曲线和平均成本曲线相同,边际成本为零。应该将它们划入公共产品范畴,公共产品[1]“指这样一种商品,其效用不可分割地影响整个公众,而不管其中任何个人是否愿意消费。”由于存在这种非竞争性和非排他性,一般私人没有足够的经济动力去提供这种服务并从中获取利益,因此,很容易造成公共品的供给不足。在此情况下,就需要政府的参与,政府通过把足够的货币选票投入该领域,引致资源流向那里,从而提供足够的公共品。区域水安全就是这种情况。
2.流域水资源是区域政府的俱乐部产品
流域水资源一般都会流经几个行政区域。由于区域的水资源供给安全是区域政府应该解决的公共产品,因此,流域水资源配置应该是流域水资源在几个区域政府之间的配置。流域水资源在几个区域政府之间的配置中,在一定的范围内具有俱乐部产品的特点。
俱乐部产品是介于私人产品和公共产品的一种产品或劳务。公共产品具有非排他性,因此,很少有私人厂商或生产者愿意提供,因为很难防止搭便车者。这时消费者可能自发组成一个团体,通过协议约定共同分摊公共产品的成本;当然,这种协议仅仅在一个小规模的集团之内才能行之有效,人数众多则难免出现搭便车者,团体就会瓦解。这种集团内部成员所消费的公共产品就是俱乐部产品。俱乐部产品具有[2]:①排他性。俱乐部内部的全体成员必须是具有某种资格或遵守俱乐部的协议规则的人,其产品也仅供内部成员消费,外部不能消费。②非对抗性。俱乐部内部某个成员对俱乐部产品的消费不会影响或减少其他会员对同一产品的消费数量。(www.xing528.com)
当流域水资源总量大于流域用水总量一定的倍数并且每个区域政府所辖地区用水量小于一定的用水量时,任何“政府”对水资源的使用都不会影响他人的使用,这种情况下流域水资源就是俱乐部产品。在这种情况下俱乐部成员之间的协议体现在必须对排污等水体水质的使用情况进行约束。也就是说,每个政府的取水量和排污量必须控制在一定的范围内,跨流域引水会影响现有成员的利益,所以必须限制或作出有关规定。
当各“政府”的用水量再度扩大时,由于水资源的供给总量一定,只有通过共同的上级政府分配水资源量才能保证各“政府”的用水权。各“政府”在分得的用水权范围内用水,流域水资源仍然具有俱乐部产品特点:排他性和非对抗性。
当流域水资源量发生变化时,各“政府”之间也可以按照事先的约定来分配水资源。例如,表1所示的20世纪80年代以来北京市密云水库降雨量和年径流量明显减少,如果流域事先约定水资源的分配条件,那么这种水资源的减少所带来的危机是流域共同的危机。这种条件下,流域水资源的变化与所有的“政府”具有相同的关联度,因此,流域水资源仍然是一种俱乐部产品。
表1 北京市密云水库流域各年代降雨径流变化情况表
注 资料来源于北京市密云水库管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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