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资本参与浙江省水电投资是1993年以后的事。在这以前,浙江省农村水电主要靠县乡二级政府的国有集体资金投资,国家对农村小水电少量补助。限于地方政府的财力,农村水电发展始终在低水平徘徊。电力发展“瓶颈”与全社会迅速增长的用电量之间形成了一对尖锐的矛盾。特别是进入20世纪90年代后期浙江省农村经济迅速发展,电力供应严重短缺,拉闸现象普遍,已严重影响了经济的发展。要解决电力“瓶颈”,不仅要加大电源投资力度,同时,电网的建设力度也要加强。按地方政府的财力,根本无法保证电网与水电站同步发展。因此,省政府决定对电源建设的投资体制和电价机制进行改革,电源建设主要依靠民间资本解决,国有资金重点投资电网建设。鼓励社会各界采用股份制、股份合作制等多种形式开发新电源。政策出台以后,水电建设并没有产生立竿见影的效果,由于信息不对称,民间资本对水电产业及其前景缺乏了解。为了解决这个问题,某些县(市)党委、政府动员机关干部带头参与投资,起表率和示范作用。机关干部入股是民间资本进入浙江省水电产业最初阶段的特点。随着这些水电站逐步建成,机关干部均获得了较好收益,“示范”在全社会产生积极效应,民间资本纷至沓来,社会上涌现出一批投资水电的专业公司,传统的水电行业逐渐变成了全社会共同关注的领域。这是民间资本进入水电的第二阶段。近几年来,水电投资呈现出了新的趋势,由于好的资源点减少,水电资源开发难度加大,必须凭借雄厚的资本实力、规模开发才能产生一定经济效益,广厦集团、之俊集团等几大公司逐鹿水电市场。水电市场硝烟四起,资源争夺到了白热化的程度,水电投资进入一个重置、升级、完善的新阶段。(https://www.xing528.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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