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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人物品和公共物品在水电开发中的对立

时间:2023-07-01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小水电开发由于其投资小、移民、环境等社会问题少而适合于私人投资,因而如上面所说,浙江省带头向私人开放了这一领域。没有想到的是小水电的开发是拿公共资源去生产私人物品,而这种公共物品是一种自然资源,而不是公共财政。如果拿公共财政去生产私人物品,尽管有人会反对或提出质疑,但在中国,对政府行为的监督已经有了一套成熟的制度,包括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这种属于生产结果中私人物品与公共物品的对立。

私人物品和公共物品在水电开发中的对立

小水电开发由于其投资小、移民环境社会问题少而适合于私人投资,因而如上面所说,浙江省带头向私人开放了这一领域。但随之而来的是纠纷和矛盾,政府和社会怎么也弄不懂开发小水电这一大好事,怎么会引起这么多的冲突。没有想到的是小水电的开发是拿公共资源去生产私人物品,而这种公共物品是一种自然资源,而不是公共财政。如果拿公共财政去生产私人物品,尽管有人会反对或提出质疑,但在中国,对政府行为的监督已经有了一套成熟的制度,包括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而拿水资源这种公共物品去生产私人物品则不一样,村民一直认为水不是政府的,是天上掉下来的,天上掉下来的东西谁都有份。许多矛盾就是在这种背景下发生的,这是第一种对立。

第二种对立是生产结果中私人物品与公共物品的对立。私人投资者希望降低单位投资提高经济效率,他的目标是追求经济效益最大化,如小水电开发中按单位电能测算经济效益时,尽量减少水电站的公共效益,如防洪效益、灌溉效益、农村供水效益等,多增加一些能直接带来经济效益的配套项目,如搞一些跨流域引水工程等。而政府希望投资者多承担一些公共效益,政府财政可以少出钱。这种属于生产结果中私人物品与公共物品的对立。(www.xing528.com)

要实现私人物品与公共物品的目标统一,可以采取以下措施:①对沿河村民公共权利的界定,对水资源利用的决策机制公开化;②政府与私人共同投资水电站,按照公共物品与私人物品的投资比例分摊投资;③制定对未来水资源的可能用途进行留有余地的框架协议,使以后的政府对公共物品的提供不受私人物品生产的约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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