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部性有时也称为外溢性、相邻效应等,原本指的是企业或个人向市场之外的其他人所强加的成本或收益。而在水资源配置中指的是一个经济活动的主体对它所处的经济环境的影响,这种影响将给其他人增加成本或收益。外部性会造成私人成本和社会成本之间或私人收益和社会收益之间的不一致,这种成本和收益差别虽然会相互影响,却没有得到相应的补偿,因此,容易造成市场失灵。外部性的影响方向和作用结果具有两面性,可以分为外部经济和外部不经济。那些能为社会和其他个人带来收益或能使社会和个人降低成本支出的外部性称为外部经济,它是对个人或社会有利的外部性;那些能够引起社会和其他个人成本增加或导致收益减少的外部性称为外部不经济,称为“市场失灵”。福利经济学认为,除非社会上的外部经济效果与外部不经济效果正好相互抵消,否则,外部性的存在使得帕累托最优状态不可能达到,从而也不能达到个人和社会的最大福利。外部性理论可以为经济政策提供某些建议,它为政府对经济的干预提供了一种强有力的依据,政府可以根据外部性的影响方向与影响程度的不同制定相应的经济政策,并利用相应的经济手段,以消除外部性对成本和收益差别的影响,实现资源的最优配置和收入分配的公平合理。
水电资源开发中的外部性可从两个角度考虑,首先从水资源配置的三个层次分析。笔者在《水电资源开发中水资源配置的层次分析》一文中将水电资源开发中水资源配置大致分为三个层次,三次水资源配置都具有较强的外部性。第一层次为流域水资源综合规划阶段,这属于宏观面的配置,它的外部性由国家政府来掌握补偿标准和范围;第二层次是水电项目立项阶段,属于微观层面的配置,水电站开发可能会影响其他利益主体的用水便利程度和生活环境,它的外部性需由利益主体之间协商解决;第三层次为水电站运行阶段,政府根据每年降雨量大小相机抉择地对水电站水库进行调控,导致的多是外部经济。(www.xing528.com)
其次水电资源开发的外部性应按水电站形式分析。水电站分为:①坝后式水电站;②挡水式水电站;③引水式水电站。三类水电站中既有外部经济又有外部不经济。由于前两种水电站一般以防洪灌溉功能为主,具有较大的公共产品性质,因此,具有较强的正外部性,它们的负外部性包括由于水库淹没造成移民外迁、断航、鱼种濒临灭绝等。引水式水电站外部不经济除由于水库蓄水淹没土地引起移民外迁、后靠外,还包括由于引水或跨流域引水造成局部河段脱水,影响该河段附近居民用水情况,一般称这种河段为“脱水段”,“脱水段”会带来生态环境恶化、生产生活用水不便等后果。引水式水电站正外部性包括建水库后提高下游河道防洪标准,给两岸居民群众提高了安全感,上游水电站水库对下游梯级水电站提高调蓄能力,改善下游水电站的峰谷电量比和增大水电站的发电量等,还可能由于建造水库而改善上游的自然环境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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