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过几十年的发展,欧美、日本等发达国家已形成了相对完善的底泥处置技术,相关的法律法规及标准规范已比较完善。常用的底泥处置方式包括卫生填埋、大海投弃、焚烧、土地利用(具体分为园林绿化、农用、工程填筑、堆岛造景等)等。
为避免底泥对环境的二次污染,各国政府及研究机构对底泥的最终处置问题十分重视,并根据各国的国情制定出底泥处置的法规和具体方案。现存的底泥处置方法有多种,但各有其优缺点。底泥处置技术的选择也应遵循稳定化、无害化、减量化和资源化的原则。也就是说,应在考虑环境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前提下,尽可能提高其经济价值。
国外底泥或用于农林绿化,或焚烧处理,或投海疏散,另有很少部分以其他方式处置或利用。一般来说,底泥农用费用最低,其次为填埋方法,处理费用最高为焚烧方法,其处理费用约为底泥农用费用的3.8倍,约为底泥填埋费用的2.1倍。由此可见,农用和填埋是国外大多数国家进行湖泊底泥处置的两种主要方法。农用和陆地填埋方案的选择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各国政府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污染控制状况,同时也与国家的大小和农业发展情况有关。
美国所产生的湖泊底泥约60%用于农业土地利用,17%填埋,20%焚烧,3%用于矿山恢复的覆盖。欧盟各国虽然对土地利用的限制越来越严格,但对该方式依旧保持大力支持的态度,使底泥土地利用成为欧盟最重要的处理处置方式。
欧盟产生的底泥约55%用于土地利用,26%焚烧,16%填埋,3%采用其他方式处置。总的来说,欧盟底泥土地利用率不断上升,各成员国的底泥资源化利用项目也大幅增加。欧盟的最新统计数据表明,由于法规政策的导向作用使底泥处置方式有了很大的变化,底泥填埋所占比例大幅度下降(从1997年的41%下降到2003年的7%),这是由于欧盟提高了填埋标准所致;底泥农用所占比例(25%)也有12%的下降,这是由于底泥农用受到了农民以及食品业的抵制;与此同时焚烧从1997年的11%上升到了36%,成为替代工艺。从2003年的数据还可知,有10%的底泥回用于建造业,反映了底泥循环利用的趋势。(www.xing528.com)
近年来,日本对底泥处理处置技术路线进行了战略调整,逐渐转向资源化利用,底泥焚烧灰也用于生产建筑材料。
我国产生的湖泊底泥约48.28%用于土地利用,34.48%填埋,3.45%焚烧,13.79%未进行合理处置,总体状况以土地利用为主,大部分用于农业。未进行合理处置的底泥,将会对环境带来潜在的危害。结合我国人口众多,资源和能源相对匮乏的基本国情,底泥的再利用技术非常具有开发价值。各级政府及相关人员大力倡导“循环经济”与“可持续发展”,并出台了一系列的政策、规划,如《“十二五”资源综合利用指导意见》《废物资源化科技工程“十二五”专项规划》等,均对以底泥资源化和能源化为侧重点的处理处置方式给予了充分关注,并对相关企业和行为进行支持和奖励,可见底泥的资源化和能源化利用将是未来处置技术发展的大方向。
综上所述,欧美、日本等发达国家底泥处理处置的总体思路是资源化利用,并将土地利用作为底泥处置的主要方式和鼓励方式。
我国的国情也决定了底泥作为土地利用和资源化是处置技术的重点。因此,与此处置方式相适应的消化(包括厌氧消化、好氧发酵等)处理工艺,以及建材制造、用于筑路、回填堤岸等资源化处理处置技术将会是国际上底泥处理处置的研究重点,在保证底泥无害化的前提下,实现底泥最大程度的利用已经成为国际底泥处理处置领域发展的趋势。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