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电站所处的河川径流水文特征的变化,将会影响水电站的工作状况,尤其是发生剧烈变化时。如遇特别枯水年因水量不足,或是特大洪水时,某些低水头电站因流量过大引起水头不足,致使水电站的出力和发电量不能满足电力系统的要求,这时水电站的正常工作遭到破坏。
当水电站正常工作遭到破坏时,必须由系统中的其他形式的电站来代替水电站工作,以满足用户的需要,否则就会影响电力系统用户的正常用电。但就河川径流经常变化的情况以及水电站修建的经济性等方面考虑,要想水电站绝对保证正常工作,永远不受到破坏也是不可能和不现实的,所以水电站的设计工作,只能使其正常工作的可靠程度达到某种合适的百分比。因此,水电站工作的可靠程度,即在多年工作期间水电站的正常工作不遭到破坏的几率,常用工作保证率来表示,一般用“历时保证率”和 “年保证率”两种,其计算公式分别介绍如下。
历时保证率P为
年保证率P′为(www.xing528.com)
计算时段的长短可根据水电站调节和设计需要,按年、月、旬分别选用,在年保证率的计算中,只要某日、某月正常工作遭到了破坏,则该年就列为破坏年数。例如年保证率为80%,其含义就是在电站建成后的长期运行中,平均每100年中,有80年水电站的出力或发电量达到电力系统原定的要求,仅有20年因水文条件不利,使正常工作遭到破坏。
如以年作为计算时段,正常工作遭到破坏的年数,并没有持续时间长短的概念,即无论是破坏1天、10天或几个月,都完全一样地认为这一年遭到了破坏,因此,它并没有反映破坏的程度和历时。如以日为计算时段,就比较好些。对于有调节水库的水电站,一般采用工作年数来计算保证率;对于径流式水电站,则常用工作日数计算保证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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