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水资源综合利用的原则
水资源是国家的宝贵自然资源,它有许多方面的利用价值。与水资源关系密切的主要国民经济部门有:水力发电、防洪与排涝、农田灌溉、工业和民用给水、航运、水产、竹木浮运、水利卫生、环境改良与旅游等,均属于水资源有关的兴利部门。不同的兴利部门,对水资源的利用方式各不相同。例如,水力发电只利用水能,灌溉、给水要耗用水量,航运则依靠水的浮载能力,而水产养殖要利用水面面积和水的体积,等等。这就有可能也有必要使同一河流或同一地区的水资源,同时满足几个不同的部门的需要,并且将除水害与兴水利结合起来统筹解决。这种开发利用水资源的方式,就称为水资源的综合利用。
为了实现河流水资源的综合利用,必须在集中统一的领导下,做好河流的流域规划工作。从全局出发,正确处理除害与兴利,工业与农业,需要与可能,近期与远景,干流与支流,上游与下游各方面的关系。按照国民经济各有关部门的要求,并考虑到由于河流特性的改变对于环境保护及生态平衡的影响,作出河流综合治理与开发利用的全面规划。分清综合利用的主次任务和轻重缓急,妥善处理相互之间的矛盾,力求做到以最少的投入,最有效地开发水资源,综合地满足各有关部门和地区的要求,取得整个流域国民经济的最大效益,这就是水资源综合利用的原则。
2.各需水部门的特点、用水要求及相互关系
(1)水力发电。水资源的开发利用,水力发电通常是一个重要的用水部门。一方面,水力发电可提供大量的廉价电力,有力地促进该地区工农业的发展;另一方面,从需水的特点看,水力发电只利用水流所含的能量,它本身不会消耗水量,发电后的尾水仍可供下游其他部门使用,使之发挥综合利用的效益。为了发电的需要,通常要修筑挡水坝或引水渠道等水工建筑物,用以集中水头并形成调节径流的水库。
(2)灌溉。农田灌溉是个耗水部门,其耗水定额与灌溉制度、作物种类、土壤性质、气候因素等有关。灌溉后的水量大部分因蒸发、渗漏而消耗掉,只有一小部分的水经渗透回归河中。灌溉属季节用水户,年内用水变化较大。灌溉有自流灌溉和提水灌溉两种,自流灌溉对引水高程有一定的要求,提水灌溉则有较大的灵活性。
灌溉用水耗水量大,它与其他需水部门的矛盾最突出。利用水库调节可以提高枯水期的灌溉水量,如在水电站上游取水灌溉,将减少发电用水,从而降低水电站的出力和发电量。如在水电站下游取水灌溉,可先发电后灌溉,但在引水高程、灌溉时间及需水量方面,常常与发电存在着一定的矛盾,需要合理地设计和安排。(www.xing528.com)
(3)防洪。在我国,河流多数属于雨源型河流,由于雨量在时间上分布不均匀,往往发生暴雨洪水,容易造成灾害。因此,在开发利用河流水资源时,大都要求解决防洪问题。防洪部门既不是水的消费者,也不是水的利用者。它只是在洪水季节里限制下泄流量,以防止洪水灾害。
防洪与兴利都要求水库蓄水以调节径流,但在实际运用时也常存在争夺库容的矛盾,防洪要求水库预留较大防洪库容,以存蓄洪水,但减少了兴利库容;兴利部门则要求有较大的兴利库容,因而减少了防洪库容。防洪库容与兴利库容二者的结合程度,取决于洪水预报的准确度。防止洪水灾害措施除利用水库的防洪库容来调节洪水外,修筑堤防、疏浚河道、利用湖泊洼地蓄洪与分洪,均可提高防洪能力。
(4)航运。航运用水特点是:不消耗水量,但要求保持河中一定的航深,以利通航。修建水利枢纽的任务之一,是要求扩大河流的通航能力,提高通航船只吨位,以适应航运发展的要求。在这种情况下,修建水库调节径流,应保证泄放维持规定航深的最小流量。同时必须考虑船只过坝设施,如建造船闸或升船机等通航建筑物,以保证枢纽上、下游之间的通航。船闸用水不能用来发电,但它的需水量是不大的。航运与发电的矛盾主要表现在用水方式上,航运有固定放流的要求,对水电站的运行方式和效益有一定的影响。
(5)工业与民用给水。工业与民用给水是消耗水的一个部分,在开发利用水资源时,应优先给予满足。工业与民用给水一般为常年性的用水户,用水量比较均匀。同灌溉一样,当它自上游取水时,要减少发电用水,但与发电用水量相比,一般用水量不大。
以上五个综合利用部门,是水资源综合利用的主要项目。在水资源综合利用时,应注意水土保持和环境保护。一个水利工程应该开发哪几个项目,它们之间的主次关系如何,应根据当地的可能和需要,通过不同方案的分析才能确定。至于水库养鱼、木材流放、水利卫生、生态旅游等综合利用开发项目,也应尽量满足要求,以充分发挥工程的综合利用效益。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