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防爆土围墙不允许用重型材料堆筑,防止爆炸时飞出伤人。防爆土围墙的高度应不低于工(库)房屋檐的高度。另外,每个生产工房都应配备化学灭火器、砂土及消防铁锹等,以便于扑救小型或局部火灾。
1.防爆土围墙
A级爆炸危险性工房的四周应设防爆土围墙(见图8-1),其作用是阻挡工房发生爆炸时所产生的冲击波及破片,以减小对周围建筑物的破坏。
图8-1 防爆土围墙
防爆土围墙用具有塑性或松散的黏土堆筑,若用砂土堆筑时,可以在砂土中掺入适量的石灰,并在防爆土围墙底角的两边设防止滑坡的木桩。防爆土围墙不允许用重型材料(如砖、石等)堆筑,防止爆炸时飞出伤人。(www.xing528.com)
防爆土围墙的高度应不低于工(库)房屋檐的高度。条件允许时,需高出屋檐1~1.5m。防爆土围墙顶部宽度应大于等于1m;与地面构成的角度应为45°~60°;防爆土围墙与工房外墙根的距离应大于等于1m;有出入通路的一面应为2~3m,供运输小车通过,但不能大于3m,否则防爆效果不好;防爆土围墙与工房间应设置排水沟,以防雨水阻塞。
2.避雷装置
在有爆炸或起火危险的工房外须设置独立的避雷装置:雷电接收器的断面积应大于等于100mm2;接地引线的断面积应大于等于50mm2;接地极板的冲击电阻应小于等于10Ω,避雷装置必须与建筑物的其他金属物体绝缘。
3.防火设施
黑火药生产工房必须保证供给足够的消防用水:A1级爆炸危险性工房(如三料粉混合、过筛、装封袋、拆封袋、打片等工房)须设置自动雨淋系统,其他工房需在可能发生着火的位置设置自来水橡胶管。另外,每个生产工房都应配备化学灭火器、砂土及消防铁锹等,以便于扑救小型或局部火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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