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然着色剂大部分取自植物(如各种花青素、类胡萝卜素),部分取自动物(如胭脂虫红)和矿物(如二氧化钛)。国际上已开发的天然着色剂已达100种以上。
对于天然着色剂的安全性人们也给予过考虑。除个别色素如藤黄有毒外,天然着色剂本身基本上是无毒的。其安全性主要是受霉变、溶剂残存和其他污染影响。日本对天然色素不加限制,可自由使用。
大部分天然着色剂稳定性差、染着力不强、生产成本高、不易调色、应用面小,因此在使用中效果比不上合成着色剂。常用天然着色剂的性质见表5—5。
食品天然着色剂的发展方向是开发性能佳、稳定的天然着色剂品种和对资源丰富的天然着色剂进行稳定改性,以提高其性能,从而达到既符合安全性要求,又满足食品工业发展需要的目的。
表5—5 常用天然着色剂的性质
1.甜菜红
甜菜红又称甜菜根红。它是用食用红甜菜根制取的一种天然着色剂。
(1)性状 甜菜红为红色至深紫色液体、块或粉末,或糊状物。有异臭。易溶于水、牛乳,难溶于醋酸,不溶于乙醇、油脂。中性至酸性范围内呈红紫色。碱性条件下呈黄色。于60℃加热30min,褪色较严重。不因氧化而褪色、变色。可因光照而略褪色。铁、铜离子含量多时会发生褐变。紫外线促进光劣化。添加抗氧化剂如L—抗坏血酸可防止光劣化。
(2)性能 甜菜红对食品染着性好,较稳定。且由于绝大多数食品的pH都为酸性,而其颜色在此pH范围内不发生变化。在生产低水分活性的食品时,使用甜菜红可收到满意的染着和色泽持久的效果。
(3)毒性 ADI不作限制规定。
(4)应用 依照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甜菜红可在各类食品中按生产需要适量使用。
2.辣椒红
辣椒红又称辣椒色素。可用溶剂萃取辣椒植物的果实,再分离,经减压浓缩得辣椒色素。
(1)性状 一般辣椒红为具有特殊气味的深红色黏性油状液体。几乎不溶于水,溶于大多数非挥发性油,部分溶于乙醇。耐热性较好。铁、铜、钴等离子促使其褪色,遇铅离子形成沉淀。
(2)性能 辣椒红油溶性好,乳化分散性、耐热性及耐酸性较好,应用于经高温处理的肉类食品有良好的着色效果。
(3)毒性 ADI未作规定。LD50≥75g/kg体重(大鼠,经口)。
(4)应用 依照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辣椒色素的使用范围和最大使用量(g/kg)为:调理肉制品(生肉添加调理料)0.1;糕点0.9;焙烤食品馅料及表面用挂浆1.0;冷冻米面制品2.0。冷冻饮品(食用冰除外)、腌渍的蔬菜、熟制坚果与籽类(仅限油炸坚果与籽类)、可可制品、巧克力和巧克力制品,包括代可可脂巧克力及制品、糖果、面糊(如用于鱼和禽肉的拖面糊)、裹粉、煎炸粉、方便米面制品、粮食制品馅料、糕点上彩装、饼干、腌腊肉制品类(如:咸肉、腊肉、板鸭、中式火腿、腊肠)、熟肉制品、冷冻鱼糜制品(包括鱼丸等)、调味品(盐及代盐制品除外)、果蔬汁(浆)类饮料(固体饮料按稀释倍数增加使用量)、蛋白饮料类(固体饮料按稀释倍数增加使用量)、果冻(如用于果冻粉,按冲调倍数增加使用量)、膨化食品,按生产需要适量使用。
辣椒色素广泛代油溶性焦油着色剂使用。
3.葡萄皮色素
葡萄皮色素又称为葡萄皮红。由制造葡萄酒或葡萄汁的皮渣,除去种子,用酸性乙醇或酸性水溶液萃取果皮,萃取液经精制、真空浓缩而得。
(1)性状 葡萄皮色素为红至暗紫色液状、块状、粉末状或糊状物质,稍臭;溶于水、乙醇,不溶于油脂;铁离子存在下呈暗紫色。耐热性不强,抗坏血酸可提高其耐光性。
(2)性能 葡萄皮色素色调随pH变化,在pH低于3.5的水溶液中呈稳定的玫瑰红色,pH4~5呈淡紫红色,pH高于6时色调转蓝,并随着pH升高而加深。在酸性乙醇液中呈清亮玫瑰红色。染色性不强,聚磷酸盐能使色调稳定;遇蛋白质色调变蓝。因此,该色素适宜用于染着酸性饮料或果酒。
(3)毒性 ADI为0~25mg/kg体重。
(4)应用 依照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葡萄皮红的使用范围和最大使用量(g/kg)为:冷冻饮品(食用冰除外)、配制酒1.0;果酱1.5;糖果、焙烤食品2.0;饮料类(包装饮用水除外,固体饮料按照稀释倍数增加使用)2.5。
4.β—胡萝卜素
β—胡萝卜素是胡萝卜素中一种最普通的异构体。胡萝卜素以胡萝卜、辣椒、南瓜等蔬菜含量较多,水果、谷类、蛋黄中也存在。它有三种异构体:α—胡萝卜素、β—胡萝卜素、γ—胡萝卜素,其中以β—胡萝卜素最重要,其相对分子质量为536.88。
(1)性状 β—胡萝卜素为紫红色或暗红色晶体粉末;不溶于水;微溶于乙醇、食用油。在弱碱性时比较稳定,酸性时则不稳定。受光、热、空气影响后色泽变淡。遇重金属离子,特别是铁离子则褪色。
(2)性能 β—胡萝卜素呈黄色至橙色色调,低浓度时呈橙黄色至黄色,高浓度时呈橙红色。它为油溶性色素,对油脂性食品着色性能良好。
(3)毒性 ADI无特殊规定,一般公认安全。LD508g/kg体重(油溶液,狗,经口)。
(4)应用 依照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β—胡萝卜素的使用范围和最大使用量(g/kg)为:稀奶油(淡奶油)及其类似品、熟肉制品0.02;调味糖浆0.05;其他油脂或油脂制品(仅限植脂末)0.065;装饰性果蔬、可可制品、巧克力和巧克力制品,包括代可可脂巧克力及制品、焙烤食品馅料及表面用挂浆、膨化食品0.1;腌渍的蔬菜、腌渍的食用菌和藻类、0.132;其他蛋制品0.15;发酵的水果制品、干制蔬菜、蔬菜罐头、食用菌和藻类罐头0.2;即食谷物包括碾轧燕麦(片)0.4;糖果、水产品罐头、0.5;非熟化干酪、蒸馏酒、发酵酒(葡萄酒除外)0.6;调制乳、风味发酵乳、调制乳粉和调制奶油粉、熟化干酪、再制干酪、干酪类似品、以乳为主要原料的即食风味食品或其预制产品(不包括冰淇淋和风味发酵乳)、水油状脂肪乳化制品、混合和调味的脂肪乳化制品、脂肪类甜品、冷冻饮品(食用冰除外)、醋、油或盐渍水果、水果罐头、果酱、水果甜品(包括果味液体甜品)、蔬菜泥(酱,番茄沙司除外)、其他加工蔬菜、其他加工食用菌和藻类、加工坚果与籽类、面糊(如用于鱼和禽肉的拖面糊)、裹粉、煎炸粉、油炸面制品、杂粮罐头、方便米面制品、冷冻米面制品、谷类和淀粉类甜品(如米布丁、木薯布丁)、粮食制品馅料、焙烤食品、冷冻鱼糜制品(包括鱼丸等)、预制水产品(半成品)、熟制水产品(可直接食用)、蛋制品(改变其物理性状)、植物饮料、果冻(如用于果冻粉,按冲调倍数增加使用量)1.0;固体复合调味料、半固体复合调味料、液体复合调味料、果蔬汁(浆)饮料、蛋白饮料类、碳酸饮料、茶(类)饮料、咖啡(类)饮料、特殊用途饮料、风味饮料(固体饮料按稀释倍数增加使用量)2.0;肉制品的可食用动物肠衣、5.0;糖果和巧克力制品包衣、装饰水果(如工艺造型,)、顶饰(非水果材料)和甜汁20.0。
5.栀子黄
栀子黄也称藏花素、黄栀子。由栀子果实、香椿属植物的花、毛蕊花属植物的花、藏红花的花等制取的一种食用天然黄色素。将栀子果实等粉碎成粉末,用水或乙醇浸出成黄色液体,然后浓缩、干燥而成。
(1)性状 栀子黄为红棕色针状晶体。微臭。易溶于热水成橙色溶液。微溶于无水乙醇;不溶于油脂。水溶液呈黄色。耐光、耐热性在中性或碱性时佳,酸性时差。遇铁变黑。(www.xing528.com)
(2)性能 栀子黄在碱性环境下黄色色调鲜明,对蛋白质的染色性比对淀粉佳,pH4~10对亲水性食品具有良好的染着力。
(3)毒性 LD50为27g/kg体重(大鼠,经口),是我国传统中药材。
(4)应用 依照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栀子黄色素的使用范围和最大使用量(g/kg)为:冷冻饮品(食用冰除外)、蜜饯类、坚果与籽类罐头、可可制品、巧克力和巧克力制品(包括代可可脂巧克力及制品)以及糖果、生干面制品、果蔬汁(浆)类饮料、风味饮料(仅限果味饮料)、配制酒、果冻(如用于果冻粉,按冲调倍数增加使用量)、膨化食品0.3;糕点0.9;生湿面制品(如面条、饺子皮、馄饨皮、烧卖皮)、焙烤食品馅料及表面用挂浆1.0;人造黄油(人造奶油)及其类似制品(如黄油和人造黄油混合品)、腌渍的蔬菜、熟制坚果与籽类(仅限油炸坚果与籽类)、方便米面制品、粮食制品馅料、饼干、熟肉制品(仅限禽肉熟制品)、调味品(盐及代盐制品除外)、固体饮料1.5。
6.可可(壳)色素
可可(壳)色素又称可可豆色素。由可可豆经发酵、焙炒的黄酮类物。
(1)性状可可色素为巧克力色粉末,无臭,无异味。易溶于水。在pH7左右稳定,pH大于5.5时红色色调较强,pH小于5.5时黄橙色色调较强,但巧克力本色不变。耐热性、耐光性、耐氧化性均好。但耐还原性差,遇还原剂易褪色。
(2)性能 可可色素对淀粉、蛋白质着色性能良好,有良好的抗氧化性。
(3)毒性 LD50≥10g/kg体重(大鼠,经口)。安全。
(4)应用 依照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可可色素的使用范围和最大使用量(g/kg)为:冷冻饮品(食用冰除外)、饼干0.04;植物蛋白饮料(固体饮料按稀释倍数增加使用量)0.25;面包0.5;糕点0.9;焙烤食品馅料及表面用挂浆、配制酒1.0;碳酸饮料(固体饮料按稀释倍数增加使用量)2.0;可可制品、巧克力和巧克力制品(包括代可可脂巧克力及制品)以及糖果、糕点上彩装3.0。
7.焦糖色
焦糖色又名酱色,是我国产量最大的天然着色剂。
焦糖可由不同方法进行生产,可用蔗糖、转化糖、乳糖、麦芽糖浆、糖蜜、淀粉的水解物和各水解组分为原料,常用的是蔗糖和以葡萄糖为主的淀粉水解产物。将糖在160~200℃加热约3h,使其焦糖化,用碱中和而得。由于所用催化剂的不同,将焦糖分为四种不同产品。
Ⅰ类:普通法焦糖色,是在碱或酸存在和受控制加热条件下制成,即由碳水化合物用或不用碱加热制成者,但不用铵盐或亚硫酸盐。
Ⅱ类:苛性硫酸盐焦糖色,是由碳水化合物在有亚硫酸盐而无铵盐存在下,用碱加热制成。
Ⅲ类:氨法焦糖色,由碳水化合物在有铵盐而无亚硫酸盐存在下,用或不用酸或碱加热制成者。
Ⅳ类:亚硫酸铵法焦糖色,由碳水化合物在铵盐和亚硫酸盐均存在下,用或不用酸或碱加热制成者。
(1)性状 焦糖色为深褐至黑色的液体、块状、粉末状或糊状物质;带焦糖香味;有愉快苦味;溶于水和稀醇溶液。在玻璃板上均匀涂抹成一薄层,为透明的红褐色。0.1%水溶液呈透明棕色,在日光照射下至少能保持6h稳定。酱色的色调受pH及在大气中暴露时间的影响。
以砂糖为原料制得的焦糖色,对酸、盐稳定性好;以淀粉或葡萄糖为原料、以碱做催化剂制得的焦糖色耐碱性强,对酸和盐不稳定;而用酸做催化剂制得的焦糖色,对酸和盐稳定。
(2)性能 焦糖色色调受pH、大气影响。
以砂糖为原料制得的焦糖色,红色色度高,着色力低。以淀粉或葡萄糖为原料制得的焦糖色,红色色度高;但用酸做催化剂制得的焦糖色,着色力差。
(3)毒性 ADI值:Ⅰ类不作限制性规定;Ⅱ类未作规定;Ⅲ类和Ⅳ类0~200mg/kg。LD50≥1.9g/kg体重(大鼠,经口)。
(4)应用 依照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焦糖色的使用范围和最大使用量:
①焦糖色(加氨生产)(g/kg):醋1.0;果酱1.5;调制炼乳(包括加糖炼乳、调味甜炼乳及使用了非乳原料的调制炼乳)、冷冻饮品(食用冰除外)、含乳饮料(固体饮料按稀释倍数增加使用量)2.0;风味饮料(仅限果味饮料,固体饮料按稀释倍数增加使用量)5.0;面糊(如用于鱼和禽肉的拖面糊)、裹粉、煎炸粉12.0;果冻(如用于果冻粉,按冲调倍数增加使用量)50.0。
威士忌、朗姆酒6.0g/L;黄酒、30.0g/L;白兰地、配制酒、调香葡萄酒、啤酒和麦芽饮料、50.0g/L。
可可制品、巧克力和巧克力制品(包括代可可脂巧克力及制品)以及糖果、粉圆、即食谷物,包括碾轧燕麦(片)、饼干、调味糖浆、酱油、酱及酱制品、复合调味料、果蔬汁(浆)饮料(固体饮料按稀释倍数增加使用量)、均按生产需要适量使用。
②焦糖色(苛性硫酸盐)(g/L):白兰地、威士忌、朗姆酒、配制酒6.0。
③焦糖色(普通法):果酱1.5、膨化食品2.5g/kg。威士忌、朗姆酒6.0g/L。
调制炼乳(包括加糖炼乳及使用了非乳原料的调制炼乳等)、冷冻饮品(食用冰除外)、可可制品、巧克力和巧克力制品(包括代可可脂巧克力及制品)以及糖果、面糊(如用于鱼和禽肉的拖面糊)、裹粉、煎炸粉、即食谷物包括碾轧燕麦(片)、饼干、焙烤食品馅料及表面用挂浆(仅限风味派馅料)、调理肉制品(生肉添加调理料)、调味糖浆、醋、酱油、酱及酱制品、复合调味料、果蔬汁(浆)类饮料(固体饮料按稀释倍数增加使用量)、含乳饮料(固体饮料按稀释倍数增加使用量)、风味饮料(固体饮料按稀释倍数增加使用量)、白兰地、配制酒、调香葡萄酒、黄酒、啤酒和麦芽饮料、果冻(如用于果冻粉,按冲调倍数增加使用量),均按生产需要适量使用。
④焦糖色(亚硫酸铵法)(g/kg):咖啡(类)饮料、植物饮料0.1;调制炼乳(包括加糖炼乳及使用了非乳原料的调制炼乳)1.0;冷冻饮品(食用冰除外)、含乳饮料2.0;面糊(如用于鱼和禽肉的拖面糊)、裹粉、煎炸粉、即食谷物,包括碾轧燕麦(片)2.5;粮食制品馅料(仅限风味派)7.5;酱及酱制品、料酒及制品、茶(类)饮料10.0;黄酒30.0;饼干、复合调味料、50.0g/kg。
威士忌、朗姆酒6.0g/L;白兰地、配制酒、调香葡萄酒、啤酒和麦芽饮料50.0g/L;
可可制品、巧克力和巧克力制品(包括代可可脂巧克力及制品)以及糖果、酱油、果蔬汁(浆)类饮料、碳酸饮料、风味饮料(仅限果味饮料)、固体饮料类、按生产需要适量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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