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标准GB/T 131—2006的规定如下:
1)每一个表面只标注一次表面粗糙度,且应注在可见轮廓线、尺寸线、尺寸界线或它们的延长线上。符号的尖端从材料外指向表面,代号中的数字及符号的方向按图6-4a所示的规定标注。
2)表面粗糙度的注写和读取方向与尺寸的注写和读取方向一致。
3)读图方向以图样的标题栏方向为正,数值书写与尺寸标注方法一样,如图6-4a、图6-4b所示,图6-4c标注错误。
图6-4 表面粗糙度标注常见错误
4)旧标准规定,零件所有表面具有相同的表面粗糙度时,可在图样的右上角统一标注,新的标准规定的注法如图6-5所示;当零件的大部分表面具有相同的表面粗糙度时,其符号可统一注在图样的右上角,并加注“其余”两字,新标准规定的标注方法如图6-6所示。
图6-5 所有表面相同的表面粗糙度时标注
5)同一表面上具有不同的表面特征要求时,必须用细实线画出其分界线,并注出相应的表面特征代号及尺寸,如图6-7所示。
6)齿轮表面按图6-8a、b所示标注。渐开线花键可按图6-8e标注,锥度螺纹可按图6-8c、d标注,其表面特征代号可按图6-8c所示标注。
7)有相同表面结构要求的简化注法
①当图形较复杂时,大多数表面有相同表面结构要求时,则其表面结构要求可统一标注在图样的标题栏附近(不同的表面结构要求应直接注在图形中)。此时,表面结构要求的符号后面应有:
图6-6 部分表面相同的表面粗糙度时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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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6-7 不同的表面特征要求注法
图6-8 典型表面特征标注
a.在圆括号内给出无任何其他标注的基本符号,如图6-9a所示。
b.在圆括号内给出不同的表面结构要求,如图6-9b所示。
图6-9 大多数有相同表面结构要求的简化注法
②多个表面有共同要求的注法:
a.用带字母的完整符号的简化注法。如图6-10所示,用带字母的完整符号以等式的形式,在图形或标题栏附近对有相同表面结构要求的表面进行简化标注。
图6-10 用带字母的完整符号的简化注法
b.只用表面结构符号的简化标注法。如图6-11所示,用表面结构符号以等式的形式给出多个表面共同的表面结构要求。
图6-11只用表面结构符号的简化注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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