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1963年《水工建筑物岩石基础水泥灌浆工程施工技术试行规范》:当灌浆时,在设计所规定的最大压力下,如灌浆段已经停止吸浆,或吸浆量不超过0.4L/min时,在持续30min运转以后,灌浆工作即可结束。乌江渡灌浆工程取得了巨大的成功。1983年,对1963年《水工建筑物岩石基础水泥灌浆工程施工技术试行规范》进行修订,形成了SDJ210—1983《水工建筑物水泥灌浆施工技术规范》。但孔口封闭灌浆法尚未写入其中。
1963年《水工建筑物岩石基础水泥灌浆工程施工技术试行规范》:当灌浆时,在设计所规定的最大压力下,如灌浆段已经停止吸浆,或吸浆量不超过0.4L/min时,在持续30min运转以后,灌浆工作即可结束。这一试行规范基本上是引进前苏联的标准,但出于苏而胜于苏:前苏联水利工程施工规范TY24—19—41《地基的水泥灌浆》规定:每一钻孔的灌浆工作均应不停地进行,一直到该钻孔拒绝吸浆为止。所谓拒绝吸浆,系指灌浆层完全停止吸浆或其吸浆率降低到设计书中所规定的数值而言。在此两种情况下,在钻孔拒绝吸浆以后至少仍应继续灌浆10min,以证明此一拒绝吸浆的情况并不是偶然的。前苏联的筑坝技术实际上是很高超的。
1978年,乌江渡水电站针对灰岩强岩溶发育地层在我国首次提出了进行高压灌浆和采用孔口封闭灌浆法,帷幕灌浆结束条件为同时满足:①灌浆段吸浆量不超过0.5L/min,且持续时间不得小于1h;②达到设计允许压力的持续时间不得少于90min。乌江渡灌浆工程取得了巨大的成功。(www.xing528.com)
1983年,对1963年《水工建筑物岩石基础水泥灌浆工程施工技术试行规范》进行修订,形成了SDJ210—1983《水工建筑物水泥灌浆施工技术规范》。该规范吸取了乌江渡的经验,规定帷幕灌浆的结束条件为:在设计规定的压力下,如灌浆段吸浆量不大于0.4L/min,继续灌注60min(自下而上分段灌浆时采用30min),灌浆工作即可结束。固结灌浆,在设计规定的压力下,如灌浆段的吸浆量不大于0.4L/min,继续灌注30min,灌浆工作即可结束。但孔口封闭灌浆法尚未写入其中。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