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食品安全问题越来越引起国家的高度重视,我国颁布施行了一系列与食品安全有关的法律法规,其目的是有效保障食品的质量安全。
经过几十年的努力,我国在食品安全领域初步形成了以《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为核心,以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为补充的食品安全法律法规体系。从内容上看由五大部分构成,分别是食品安全法律体系、产品质量法律体系、检验检疫法律体系、环境保护法律体系、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律体系。具体的有:《食品安全法》《产品质量法》等法律,《食品卫生行政处罚办法》《食品卫生监督程序》等专门规章,以及诸如《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传染病防治法》《刑法》等法律、法规中有关食品安全的相关规定和国务院各部委出台的规章、“两高”的司法解释等。我国制定的食品安全法律法规,为提升食品的安全奠定了牢固的法律基石。在经过长时间的改革与完善,我国的食品安全法律法规体系已经基本形成,并在不断地健全和完善。
据相关数据统计,我国的食品安全监管法律体系由20部法律、40个行政法规和150个行政部门规章组成。其中,《食品安全法》由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过,自2009年6月1日起正式施行,于2015年4月24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修订。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于2018年12月29日修正。该法规定了食品安全的基本原则、监管机构和具体监管制度,是我国食品安全监管法律体系的核心,是食品安全领域的基本大法。(www.xing528.com)
自20世纪60年代以来,我国初步建立起一个以国家标准为主体,行业标准、地方标准、企业标准相互补充的较为完整的食品标准体系。截至2016年6月21日,国家卫健委已发布683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加上待发布的400余项整合标准,共涵盖1.2万余项指标,初步构建起符合我国国情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体系。新的整合标准已全部通过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评审委员会的审查,在2016年陆续发布实施,有效解决以往食品标准间矛盾、交叉、重复等问题。为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监管、保障群众健康,国家卫健委会同相关部门,利用3年时间牵头完成了清理整合现行食品标准的任务。食品标准清理涵盖以往近5000项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食品质量、食品卫生等标准。除将千余项农兽药残留相关标准移交农业部门清理外,经研究论证,提出其余3000余项标准继续有效、废止或修订、整合为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等清理意见,确定整合415项食品安全标准。我国的食品安全标准体系在保障食品安全,促进食品产业发展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随着我国食品安全监管立法工作的推进,我国已经形成了以《食品安全法》《产品质量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以及《农业法》等基本法律为核心,以有关食品安全技术标准等基本法规为重要组成部分,以各个省以及各个地方政府关于食品安全的规章为重要补充的比较完整的食品安全法律法规体系,为我国食品行业的健康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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