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经财[2011]57号
机关各司、各直属事业单位:
现将《财政部关于印发〈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预[2011]285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财政部关于印发《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预[2011]285号)
2011年4月28日
附件:
财政部关于印发《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财政[2011]285号
党中央有关部门,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总后勤部,武警各部队,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全国政协办公厅,高法院,高检院,有关人民团体,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有关中央管理企业:
为积极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规范财政支出绩效评价行为,建立科学、合理的绩效评价管理体系,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我们重新修订了《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附件: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2011年4月2日
附件:
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财政支出管理,强化支出责任,建立科学、合理的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体系,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等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财政支出绩效评价(以下简称绩效评价)是指财政部门和预算部门(单位)根据设定的绩效目标,运用科学、合理的绩效评价指标、评价标准和评价方法,对财政支出的经济性、效率性和效益性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
第三条 各级财政部门和各预算部门(单位)是绩效评价的主体。
预算部门(单位)(以下简称预算部门)是指与财政部门有预算缴拨款关系的国家机关、政党组织、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独立核算的法人组织。
第四条 财政性资金安排支出的绩效评价及相关管理活动适用本办法。
第五条 绩效评价应当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一)科学规范原则。绩效评价应当严格执行规定的程序,按照科学可行的要求,采用定量与定性分析相结合的方法。
(二)公正公开原则。绩效评价应当符合真实、客观、公正的要求,依法公开并接受监督。
(三)分级分类原则。绩效评价由各级财政部门、各预算部门根据评价对象的特点分类组织实施。
(四)绩效相关原则。绩效评价应当针对具体支出及其产出绩效进行,评价结果应当清晰反映支出和产出绩效之间的紧密对应关系。
第六条 绩效评价的主要依据:
(一)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
(二)各级政府制定的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规划和方针政策;
(三)预算管理制度、资金及财务管理办法、财务会计资料;
(四)预算部门职能职责、中长期发展规划及年度工作计划;
(五)相关行业政策、行业标准及专业技术规范;
(六)申请预算时提出的绩效目标及其他相关材料,财政部门预算批复,财政部门和预算部门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年度决算报告;
(七)人大审查结果报告、审计报告及决定、财政监督检查报告;
(八)其他相关资料。
第二章 绩效评价的对象和内容
第七条 绩效评价的对象包括纳入政府预算管理的资金和纳入部门预算管理的资金。按照预算级次,可分为本级部门预算管理的资金和上级政府对下级政府的转移支付资金。
第八条 部门预算支出绩效评价包括基本支出绩效评价、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
绩效评价应当以项目支出为重点,重点评价一定金额以上、与本部门职能密切相关、具有明显社会影响和经济影响的项目。有条件的地方可以对部门整体支出进行评价。
第九条 上级政府对下级政府的转移支付包括一般性转移支付和专项转移支付。一般性转移支付原则上应当重点对贯彻中央重大政策出台的转移支付项目进行绩效评价;专项转移支付原则上应当以对社会、经济发展和民生有重大影响的支出为重点进行绩效评价。
第十条 绩效评价的基本内容:
(一)绩效目标的设定情况;
(二)资金投入和使用情况;
(三)为实现绩效目标制定的制度、采取的措施等;
(四)绩效目标的实现程度及效果;
(五)绩效评价的其他内容。
第十一条 绩效评价一般以预算年度为周期,对跨年度的重大(重点)项目可根据项目或支出完成情况实施阶段性评价。
第三章 绩效目标
第十二条 绩效目标是绩效评价的对象计划在一定期限内达到的产出和效果,由预算部门在申报预算时填报。预算部门年初申报预算时,应当按照本办法规定的要求将绩效目标编入年度预算;执行中申请调整预算的,应当随调整预算一并上报绩效目标。
第十三条 绩效目标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一)预期产出,包括提供的公共产品和服务的数量;
(二)预期效果,包括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环境效益和可持续影响等;
(三)服务对象或项目受益人满意程度;
(四)达到预期产出所需要的成本资源;
(五)衡量预期产出、预期效果和服务对象满意程度的绩效指标;
(六)其他。
第十四条 绩效目标应当符合以下要求:
(一)指向明确。绩效目标要符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部门职能及事业发展规划,并与相应的财政支出范围、方向、效果紧密相关。
(二)具体细化。绩效目标应当从数量、质量、成本和时效等方面进行细化,尽量进行定量表述,不能以量化形式表述的,可以采用定性的分级分档形式表述。
(三)合理可行。制定绩效目标时要经过调查研究和科学论证,目标要符合客观实际。
第十五条 财政部门应当对预算部门申报的绩效目标进行审核,符合相关要求的可进入下一步预算编审流程;不符合相关要求的,财政部门可以要求其调整、修改。
第十六条 绩效目标一经确定一般不予调整。确需调整的,应当根据绩效目标管理的要求和审核流程,按照规定程序重新报批。
第十七条 绩效目标确定后,随同年初预算或追加预算一并批复,作为预算部门执行和项目绩效评价的依据。
第四章 绩效评价指标、评价标准和方法
第十八条 绩效评价指标是指衡量绩效目标实现程度的考核工具。绩效评价指标的确定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一)相关性原则。应当与绩效目标有直接的联系,能够恰当反映目标的实现程度。
(二)重要性原则。应当优先使用最具评价对象代表性、最能反映评价要求的核心指标。
(三)可比性原则。对同类评价对象要设定共性的绩效评价指标,以便于评价结果可以相互比较。
(四)系统性原则。应当将定量指标与定性指标相结合,系统反映财政支出所产生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环境效益和可持续影响等。
(五)经济性原则。应当通俗易懂、简便易行,数据的获得应当考虑现实条件和可操作性,符合成本效益原则。
第十九条 绩效评价指标分为共性指标和个性指标。
(一)共性指标是适用于所有评价对象的指标。主要包括预算编制和执行情况、财务管理状况、资产配置、使用、处置及其收益管理情况以及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等。
(二)个性指标是针对预算部门或项目特点设定的,适用于不同预算部门或项目的业绩评价指标。
共性指标由财政部门统一制定,个性指标由财政部门会同预算部门制定。
第二十条 绩效评价标准是指衡量财政支出绩效目标完成程度的尺度。绩效评价标准具体包括:
(一)计划标准。是指以预先制定的目标、计划、预算、定额等数据作为评价的标准。
(二)行业标准。是指参照国家公布的行业指标数据制定的评价标准。
(三)历史标准。是指参照同类指标的历史数据制定的评价标准。
(四)其他经财政部门确认的标准。
第二十一条 绩效评价方法主要采用成本效益分析法、比较法、因素分析法、最低成本法、公众评判法等。
(一)成本效益分析法。是指将一定时期内的支出与效益进行对比分析,以评价绩效目标实现程度。
(二)比较法。是指通过对绩效目标与实施效果、历史与当期情况、不同部门和地区同类支出的比较,综合分析绩效目标实现程度。
(三)因素分析法。是指通过综合分析影响绩效目标实现、实施效果的内外因素,评价绩效目标实现程度。
(四)最低成本法。是指对效益确定却不易计量的多个同类对象的实施成本进行比较,评价绩效目标实现程度。
(五)公众评判法。是指通过专家评估、公众问卷及抽样调查等对财政支出效果进行评判,评价绩效目标实现程度。
(六)其他评价方法。
第二十二条 绩效评价方法的选用应当坚持简便有效的原则。
根据评价对象的具体情况,可采用一种或多种方法进行绩效评价。
第五章 绩效评价的组织管理和工作程序
第二十三条 财政部门负责拟定绩效评价规章制度和相应的技术规范,组织、指导本级预算部门、下级财政部门的绩效评价工作;根据需要对本级预算部门、下级财政部门支出实施绩效评价或再评价;提出改进预算支出管理意见并督促落实。
第二十四条 预算部门负责制定本部门绩效评价规章制度;具体组织实施本部门绩效评价工作;向同级财政部门报送绩效报告和绩效评价报告;落实财政部门整改意见;根据绩效评价结果改进预算支出管理。
第二十五条 根据需要,绩效评价工作可委托专家、中介机构等第三方实施。财政部门应当对第三方组织参与绩效评价的工作进行规范,并指导其开展工作。
第二十六条 绩效评价工作一般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一)确定绩效评价对象;
(二)下达绩效评价通知;
(三)确定绩效评价工作人员;
(四)制订绩效评价工作方案;
(五)收集绩效评价相关资料;
(六)对资料进行审查核实;
(七)综合分析并形成评价结论;
(八)撰写与提交评价报告;
(九)建立绩效评价档案。
预算部门年度绩效评价对象由预算部门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提出并报同级财政部门审核确定;也可由财政部门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和年度工作重点等相关原则确定。
第二十七条 财政部门实施再评价,参照上述工作程序执行。
第六章 绩效报告和绩效评价报告
第二十八条 财政资金具体使用单位应当按照本办法的规定提交绩效报告,绩效报告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一)基本概况,包括预算部门职能、事业发展规划、预决算情况、项目立项依据等;
(二)绩效目标及其设立依据和调整情况;
(三)管理措施及组织实施情况;
(四)总结分析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五)说明未完成绩效目标及其原因;
(六)下一步改进工作的意见及建议。
第二十九条 财政部门和预算部门开展绩效评价并撰写绩效评价报告,绩效评价报告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一)基本概况;
(二)绩效评价的组织实施情况;
(三)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评价标准和评价方法;
(四)绩效目标的实现程度;
(五)存在问题及原因分析;
(六)评价结论及建议;
(七)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第三十条 绩效报告和绩效评价报告应当依据充分、真实完整、数据准确、分析透彻、逻辑清晰、客观公正。
预算部门应当对绩效评价报告涉及基础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负责。
财政部门应当对预算部门提交的绩效评价报告进行复核,提出审核意见。
第三十一条 绩效报告和绩效评价报告的具体格式由财政部门统一制定。
第七章 绩效评价结果及其应用
第三十二条 绩效评价结果应当采取评分与评级相结合的形式,具体分值和等级可根据不同评价内容设定。
第三十三条 财政部门和预算部门应当及时整理、归纳、分析、反馈绩效评价结果,并将其作为改进预算管理和安排以后年度预算的重要依据。
对绩效评价结果较好的,财政部门和预算部门可予以表扬或继续支持。
对绩效评价发现问题、达不到绩效目标或评价结果较差的,财政部门和预算部门可予以通报批评,并责令其限期整改。不进行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应当根据情况调整项目或相应调减项目预算,直至取消该项财政支出。
第三十四条 绩效评价结果应当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规定在一定范围内公开。(www.xing528.com)
第三十五条 在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中发现的财政违法行为,依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国务院令第427号)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第八章 附 则
第三十六条 各地区、各预算部门可结合实际制定具体的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
第三十七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中央部门预算支出绩效考评管理办法(试行)》(财预[2005]86号)、《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财预[2009]76号)同时废止。《财政部关于进一步推进中央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评价试点工作的通知》(财预[2009]390号)及其他有关规定与本办法不一致的,以本办法为准。
附:1.财政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2.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指标框架(参考)
3.财政支出绩效报告(参考提纲)
4.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报告(参考提纲)
5.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流程图
附1-1:
财政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 年度)
财政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附1-2:
《财政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填报说明:
一、适用范围
(一)本表适用于预算部门在申请项目支出预算时填报,作为项目绩效目标审核、预算资金确定和绩效评价的主要依据。
(二)预算部门项目支出是指预算部门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纳入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年度项目支出计划。每年度需填报《财政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项目的具体范围,由各级财政部门根据各地经济与社会发展需求、财政支出政策、政府工作重点等自行确定。
二、填报说明
(一)年度:填写编制部门预算所属年份或申请使用专项资金的年份。如:2011年编报2012年部门预算,填写“2012年”;2011年申请本年度使用专项资金,则填写“2011年”。
(二)项目基本情况。
1.填报单位(盖章):加盖具体填报单位公章。
2.项目名称:按规范的项目名称内容填报,与部门预算项目名称一致。
3.项目属性:分为新增项目和延续项目,在选项“□”中划“√”。
4.主管部门:填写项目主管部门(一级单位)全称。
5.主管部门编码:按各级财政部门规定的预算编码填列。
6.项目实施单位:填写项目用款单位。
7.项目负责人:填写项目用款单位负责人。
8.联系电话:填写项目用款单位负责人联系电话。
9.项目起止时间:填写项目整体实施计划开始时间和计划完成时间。
10.项目资金申请:填写项目资金总额,并按资金来源不同分别填写,包括财政拨款、自有资金、银行贷款、其他等。
11.单位职能概述:简要描述项目实施单位的职能。
12.项目概况:简要描述项目的内容、目的、范围、期限等基本情况。
13.项目立项情况:分别描述项目立项的依据、项目申报的可行性、项目申报的必要性等。
14.项目实施进度计划:按进度描述本年度项目具体细化的实施内容,分别填写计划开始时间和计划完成时间。
(三)项目绩效目标。
项目绩效目标:描述实施项目计划在一定期限内达到的产出和效果。
1.长期目标:概括描述项目整个计划期内的总体产出和效果(延续项目)。
2.年度目标:概括描述项目在本年度所计划达到的产出和效果。
(四)长期绩效指标:是对项目长期绩效目标的细化和量化,一般包括:
1.产出指标:反映预算部门根据既定目标计划完成的产品和服务情况。可进一步细分为:数量指标,反映预算部门计划完成的产品或服务数量;质量指标,反映预算部门计划提供产品或服务达到的标准、水平和效果;时效指标,反映预算部门计划提供产品或服务的及时程度和效率情况;成本指标,反映预算部门计划提供产品或服务所需成本,分单位成本和总成本等。
(1)指标内容: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将细分的绩效指标确定为具体内容。
(2)指标值:对指标内容确定具体值,其中,可量化的用数值描述,不可量化的以定性描述。
(3)备注:其他说明事项。
2.效益指标:反映与既定绩效目标相关的、财政支出预期结果的实现程度,包括经济效益指标、社会效益指标、环境效益指标、可持续影响指标等。
(1)指标内容: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将细分的绩效指标确定为具体内容。
(2)指标值:对指标内容确定具体值,其中,可量化的用数值描述,不可量化的以定性描述。
(3)备注:其他说明事项。
3.服务对象满意程度指标:反映服务对象对财政支出效果的满意程度,根据实际细化为具体指标。
(1)指标内容: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将细分的绩效指标确定为具体内容。
(2)指标值:对指标内容确定具体值,其中,可量化的用数值描述,不可量化的以定性描述。
(3)备注:其他说明事项。
4.实际操作中确定的长期绩效指标具体内容,可由各地区、各部门根据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需要,在上述指标中选取或做另行补充。
(五)年度绩效指标。是对项目年度绩效目标的细化和量化。具体内容填写参照“长期绩效指标”。
(六)其他说明的问题:反映项目绩效目标申请中其他需补充说明的内容。
(七)其他:
1.填报人:填写具体填报人员姓名。
2.单位负责人:单位负责人签字。
3.填报日期:填写申报的具体时间。
附2:
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指标框架(参考)
附3:
财政支出绩效报告
(参考提纲)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单位基本情况。
(二)项目年度预算绩效目标、绩效指标设定情况,包括预期总目标及阶段性目标;项目基本性质、用途和主要内容、涉及范围。
二、项目资金使用及管理情况
(一)项目资金(包括财政资金、自筹资金等)安排落实、总投入等情况分析。
(二)项目资金(主要是指财政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分析。
(三)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包括管理制度、办法的制订及执行情况)分析。
三、项目组织实施情况
(一)项目组织情况(包括项目招投标情况、调整情况、完成验收等)分析。
(二)项目管理情况(包括项目管理制度建设、日常检查监督管理争情况)分析。
四、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将项目支出后的实际状况与申报的绩效目标对比,从项目的经济性、效率性、有效性和可持续性等方面进行量化、具体分析。
其中:项目的经济性分析主要是对项目成本(预算)控制、节约等情况进行分析;项目的效率性分析主要是对项目实施(完成)的进度及质量等情况进行分析;项目的有效性分析主要是对反映项目资金使用效果的个性指标进行分析;项目的可持续性分析主要是对项目完成后,后续政策、资金、人员机构安排和管理措施等影响项目持续发展的因素进行分析。
(二)项目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分析。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一)后续工作计划。
(二)主要经验及做法、存在问题和建议。(包括资金安排、使用过程中的经验、做法、存在问题、改进措施和有关建议等)
(三)其他。
六、项目评价工作情况
包括评价基础数据收集、资料来源和依据等佐证材料情况,项目现场勘验检查核实等情况。
附4-1:
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参考提纲)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二)项目绩效目标。
1.项目绩效总目标。
2.项目绩效阶段性目标。
二、项目单位绩效报告情况
三、绩效评价工作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
(二)绩效评价原则、评价指标体系(附表说明)、评价方法。
(三)绩效评价工作过程。
1.前期准备。
2.组织实施。
3.分析评价。
四、绩效评价指标分析情况
(一)项目资金情况分析。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分析。
2.项目资金使用情况分析。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分析。
(二)项目实施情况分析。
1.项目组织情况分析。
2.项目管理情况分析。
(三)项目绩效情况分析。
1.项目经济性分析
(1)项目成本(预算)控制情况。
(2)项目成本(预算)节约情况。
2.项目的效率性分析
(1)项目的实施进度。
(2)项目完成质量。
3.项目的效益性分析
(1)项目预期目标完成程度。
(2)项目实施对经济和社会的影响。
五、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附相关评分表)。
六、绩效评价结果应用建议(以后年度预算安排、评价结果公开等)。
七、主要经验及做法、存在的问题和建议。
八、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略。
附4-2:
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参考样表)
续表
附4-3:
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指标评分表(参考样表)
附5:
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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