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调办经财[2010]215号
征地移民工作是南水北调工程建设十分重要的组成部分,不仅关系到工程建设顺利进行,而且涉及广大移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关系到相关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和稳定。南水北调工程征地移民工作任务繁重,资金量大,管理层次和主体多,涉及面广,加强征地移民资金管理,确保资金安全高效使用,任务非常艰巨。自南水北调工程开工以来,各级地方政府和南水北调征地移民机构、项目法人采取措施不断加强征地移民资金管理,初步形成一套征地移民资金管理体系,有力促进和保障了征地移民工作的开展。但从近几年对南水北调工程项目稽查和专项审计情况看,征地移民移民资金管理工作仍存在不容忽视的问题。为进一步加强征地移民资金管理,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级南水北调办事机构、征地移民机构、项目法人要进一步提高对征地移民资金管理重要性、敏感性和复杂性的认识。各单位要切实加强领导,高度重视征地移民资金管理工作,严格执行资金管理规章制度,分清责任,落实责任,采取综合措施,不断提高征地移民资金管理水平。
二、要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征地移民资金规章制度,加大制度法规的执行力度。各单位要依据国务院南水北调工程建设委员会印发的《南水北调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暂行办法》和我办制定的《南水北调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资金管理办法》以及财政部发布的《南水北调工程征地移民资金会计核算办法》等各项管理制度,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制定实施细则,使资金管理各环节都有法可依、有章可循。规章制度要注重实效性和可操作性。要强化制度的执行力度,从根本上解决有章不循和规章制度执行不到位的问题,使严格按制度和程序办事成为自觉行为。
三、要严格按规定履行审批程序。征地移民初步设计批准后,各省(市)征地移民机构要认真组织编制实施方案,并按规定程序履行报批手续。实施方案调整和变更的项目,也应严格按照程序履行审批手续。已经实施但没有经过规定程序审批实施方案的,应清理实施内容,补充编制实施方案,按规定程序报批;实施过程中发生变更没有履行审批程序的,应详细说明变更的原因,补充报批程序。
四、要严格执行概算,按规定的支出范围使用征地移民资金。征地移民由省级人民政府负责,县为基础,投资实行包干管理。尽管实行包干原则,但要按照批准的概算控制投资,在概算范围内解决好征地移民问题,绝不能以包代管,征地移民资金的具体使用要执行国家有关资金管理制度,并履行必要的审批程序和手续。
五、要确保征地移民资金专款专用,征地移民投资要全部用于征地移民工作。要严格按照批准的征迁安置规划和实施方案实施和使用资金,杜绝随意扩大开支范围、实施未经批准的项目等挪用资金行为。
六、征地移民资金按政策规定应该兑付给群众的补偿款必须足额兑付到位。要保证依法足额和及时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不允许截留克扣。
七、村集体补偿资金的使用要依法履行村民代表会议程序。对村集体补偿资金的使用,要召开村民代表大会讨论通过,杜绝随意使用村集体资金,甚至挪作他用的情况。
八、在保证资金供应的前提下,尽量减少资金积压。各项目法人和各级征地移民机构要依据实施方案按季分月编制征地移民资金使用计划,依据工作进度分次申请拨付资金,控制账面资金余额,确保征地移民资金到位后,及时有效使用,减少积压,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九、规范县级以下征地移民资金会计核算管理。县级以下征地移民资金应严格按照报账制进行会计核算,征地移民资金逐级拨付到乡、镇、村时应作“应收款”核算,乡、镇、村移民资金兑付到位后,应按兑付的原始凭证核销“应收款”,同时转征地移民支出。杜绝以拨作支情况发生。(www.xing528.com)
十、加强银行账户和现金管理。要严格按照规章制度加强对银行存款、现金管理。每一单位只能在一家银行开户,不得多头开户和违规转存资金;不得将征地移民资金划拨到个人账户管理和核算;各级征地移民机构要加强现金管理,除兑付移民个人补偿款使用现金外,其他环节均不得大额使用现金。
十一、征地移民工程基础设施工程项目符合招标条件的,要依法履行招标程序,不得将工程委托给无资质或借用资质的单位和个人;要依法签订工程施工合同,严格履行合同约定的责任和义务,价款支付要与签订的合同相一致,同时要监督合同乙方严格按合同履行。
十二、进一步强化监督,要综合利用审计、稽查、日常检查等各种监督手段,加强征地移民资金使用情况监督检查。发挥已有监督机制的作用,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特别要针对资金管理容易出问题的关键环节和重点部门以及敏感问题加强监督和控制,杜绝违规违纪问题发生。
十三、要加强对基层征地移民资金管理的指导。省、地(市)、县要加强对基层征地移民机构及乡、村移民资金管理的指导和帮助,指导基层单位资金管理制度建设、核算体制建立、银行账户开设等,确保基层征地移民资金规范使用和正确核算。
十四、要进一步加强征地移民工作人员和会计工作人员的培训。征地移民资金是否得到规范管理和有效使用,关键在具体操作人员的责任意识和管理水平。各省(市)征地移民机构要组织基层征地移民工作人员和财会人员认真学习贯彻有关移民资金管理规章制度,进一步开展形式多样的培训工作,增强的法律意识、责任意识,使具体工作人员的熟悉政策、精通业务,在每一笔征地移民资金使用管理和会计核算时均能按照规定程序规范操作。
十五、明确职责,分清责任,建立处罚、奖励和考核机制。按规定把征地移民资金管好用好是各级用款单位的责任,谁出问题谁负责,要层层分解,明确责任,落实到人。按照《会计法》规定,会计信息失真和资金管理的第一责任人是单位法定代表人,各单位领导一定要引起高度重视,财务部门一定要认真履行职责,把好关,理好财。各单位要加强考核,量化指标,按工作职责要求对工作质量进行考核,对在征地移民资金管理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要进行表彰和奖励;对领导不力、工作不实、玩忽职守,致使工作出现重大问题并造成恶劣影响的,要严肃纪律,严格处理,绝不姑息。
十六、认真落实历次稽查、审计整改意见。对历次审计、稽查提出的问题,各单位要认真组织逐条整改到位,不留隐患,并通过整改,认真吸取教训,完善制度和机制,提高管理水平。
特此通知。
国务院南水北调工程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2010年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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