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泄洪运用的基本要求

时间:2023-06-30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三峡水利枢纽是治理开发长江的关键性工程,其首要任务是防御长江中下游,特别是荆江河段的洪水灾害。根据长江中下游地区防洪总体规划要求和三峡工程的防洪能力,水库的设计防洪调度主要采用对荆江河段的补偿调度方式。当上游发生百年一遇至千年一遇洪水时,控制沙市水位不超过45.0m,配合荆江分洪区和其他分蓄洪区的运用,枝城泄量不超过80000m3/s。

泄洪运用的基本要求

三峡水利枢纽是治理开发长江的关键性工程,其首要任务是防御长江中下游,特别是荆江河段的洪水灾害。根据长江中下游地区防洪总体规划要求和三峡工程的防洪能力,水库的设计防洪调度主要采用对荆江河段的补偿调度方式。当上游发生百年一遇以下洪水和在荆江不分洪的情况下,控制沙市水位不超过44.5m,枝城泄量不超过56700m3/s。当上游发生百年一遇至千年一遇洪水时,控制沙市水位不超过45.0m,配合荆江分洪区和其他分蓄洪区的运用,枝城泄量不超过80000m3/s。

图2.5 导流底孔坝段剖面(www.xing528.com)

(注:高程、桩号单位:m,尺寸单位:cm)

三峡大坝坝顶高程185.0m,正常蓄水位175.0m。根据水库防洪调度规划,三峡水利枢纽在防洪限制水位145.0m时,应具有56700m3/s的泄流能力(含电站引用流量)。百年一遇洪水位166.9m时,应具有69800m3/s的泄流能力,以保证下游采取分洪措施后沙市水位不超过45.0m,千年一遇设计洪水位不超过175.0m。遇千年一遇以上直至校核洪水(万年一遇加10%),为确保大坝安全,按枢纽泄流能力敞泄,要求枢纽在校核洪水位180.4m时,具有100000m3/s以上的泄流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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