锻造车间人体受伤的性质主要有机械损伤、热损伤和电损伤三种。属于机械损伤的有:挫伤、轧伤、压伤、割伤、擦伤、刺伤、骨折、扭伤、切断伤等。属于热损伤的有:热辐射损伤、化学性灼伤、烧伤、烫伤、中暑等。电损伤主要指由于触电而引起的伤害。
人体受伤主要由不安全状态和不安全行为所致。
1.锻造车间可能存在的不安全状态
不安全状态是导致事故发生的物质条件,它包括机械、物质与环境诸方面。
1)防护、保险、信号等装置缺乏或有缺陷。如无防护罩、无安全保险装置、无安全标志、无护栏或护栏损坏、电气未接地、绝缘不良等。
2)设备、设施、工具、附件有缺陷。如设计不当,结构不符合安全要求;制动装置有缺欠;安全间距不够;工件上有锋利毛刺、飞边;机械强度不够;绝缘强度不够;起吊重物的绳索不符合安全要求;设备超负荷运转;设备失修;地面不平;保养不当,设备失灵等。
3)个人防护用品用具缺少或有缺陷。如无个人防护用品、用具;所用防护用品、用具不符合安全要求等。
4)生产现场环境不良。如照明光线不良;通风不良;作业场所狭窄;作业场地杂乱;交通线路的配置不安全;操作工序设计或配置不安全;地面打滑等。
2.锻造车间可能存在的不安全行为
不安全行为指造成事故的人为错误,主要有:
1)操作错误,忽视安全,忽视警告。如未经许可开动或关停机器;开动或关停机器时未给信号;忘记关闭设备;忽视警告标志、警告信号等。(www.xing528.com)
2)造成安全装置失败。如拆除了安全装置;安全装置失去作用等。
3)使用不安全设备。如使用无安全装置的设备等。
4)手代替工具操作。如用手清除氧化物;用手代替工具送料等。
5)物体存放不当,如成品、半成品、材料、工具、模具等未按指定地点存放。
6)在起吊物下作业、停留。
7)机器运转时进行加油、修理、检查、调整等项工作。
8)注意力不集中。
9)未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
10)进入危险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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