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但是,河势规律也不是刚性的,而是在一定幅度内,有可塑性。重塑河势为社会经济服务,是河势规划的目的之一。另一种是在发展之初,加以人工制导,在河势规律可塑的范围内,把今后的河势治理得有利于社会的要求。筑坝改造河势,只能在其可能影响的范围之内,影响范围之外,河流将我行我素,仍维持原来的河势特点。
河势发展有一定的规律,并不是随机的任意发展。因此,河势规划一定要掌握河势的规律,不能违反河势规律进行规划。但是,河势规律也不是刚性的,而是在一定幅度内,有可塑性。重塑河势为社会经济服务,是河势规划的目的之一。重塑的程度与时机和工程的投入有关,而掌握时机,即所谓因势利导。利用河流动力进行制导,能达到事半功倍之效,即以河治河。
可塑性的表现如:
(1)过宽的河道必然淤积。根据水文条件,各河段可以规划出一个顾及洪枯水和各使用部门需要的最佳断面。超过最佳断面,就会发生淤积,小于最佳断面,会发生冲刷。以最佳断面为参考,治理各河段,重塑合理断面,是治河工程的主要工作。(www.xing528.com)
(2)河势可以改造。一个河段的今后演变,有两种发展方向。一种是听其自然演变,不管其演变结果对当地社会经济影响如何,最后花力气去进行防护和治理,有的地方,甚至无法治理,不可挽回。另一种是在发展之初,加以人工制导,在河势规律可塑的范围内,把今后的河势治理得有利于社会的要求。后一种是河势规划的重要工作。上荆江沙市段和郝穴段的河势改造方案就是这样一种工作。
(3)拦河坝的作用。在江河上筑坝,截断江河,可以较大幅度改造河势。筑坝改造河势,只能在其可能影响的范围之内,影响范围之外,河流将我行我素,仍维持原来的河势特点。筑坝对上游的影响范围随挡水高度增加而加长。而对下游河势的改造则较短,水流在坝下不远,即恢复自然状态的河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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