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年来,我国将环境保护列为基本国策,制定了一系列环境保护的法律,采取了一系列重大政策措施,大力发展循环经济,积极发展环保产业。在国民经济快速增长、人民群众消费水平显著提高的情况下,近年来全国环境质量基本稳定,大多数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得到控制,工业产品的污染排放强度下降,重点流域、区域环境治理不断推进,生态保护和治理得到加强。但是,我国环境形势依然严峻。主要污染物排放量超过环境承载能力,许多城市空气污染严重,酸雨污染加重,雾霾天数增多,流经城市的河段普遍受到污染,近岸海域污染加剧,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的危害开始显现。2005年4月至2013年12月,环境保护部会同国土资源部开展了首次全国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调查结果显示,全国土壤总的点位超标率为16.1%,其中耕地土壤点位超标率为19.4%。无机污染物超标点位数占全部超标点位的82.8%。从污染物超标情况看,镉、汞、砷、铜、铅、铬、锌、镍8种无机污染物点位超标率分别为7.0%、1.6%、2.7%、2.1%、1.5%、1.1%、0.9%、4.8%;六六六、滴滴涕、多环芳烃3类有机污染物点位超标率分别为0.5%、1.9%、1.4%。长三角、珠三角、老工业基地等部分地区土壤污染问题尤为突出。土壤污染具有隐蔽性、长期性和不易修复等特点,严重威胁粮食安全和食物安全。同时,我国生态破坏严重,水土流失量大、面广,石漠化、草原退化加剧,生物多样性减少,生态系统功能退化。我国噪声污染和电磁污染已经到了不可忽视的程度,核与辐射环境安全也存在隐患。发达国家上百年工业化过程中分阶段出现的环境问题,在我国近20多年来集中出现,呈现结构型、复合型、压缩型的特点。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造成了巨大经济损失,危害群众健康,影响社会稳定和环境安全。
化工企业对环境污染负有重大责任。不少化工企业废气、废水和废渣排放数量巨大,有的化工企业“三废”排放仍达不到标准要求。由安全生产事故导致的突发性重大水污染事件时有发生。全国约有1.2万座尾矿库,其中危、险、病库占12.4%,对周围水和土壤环境污染严重。此外,仍有198.2万吨铬渣亟待处置。2011年在全国排查的4.46万家化学品企业中,72%分布在长江、黄河、珠江、太湖等重点流域沿岸,距离饮用水水源保护重要生态功能区等环境敏感区不足1km的占12.2%,严重威胁水源和生态。(www.xing528.com)
加强环境保护,有利于促进经济结构调整和增长方式转变,实现更好、更快地发展;有利于带动环保和相关产业发展,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和增加就业;有利于提高全社会的环境意识和道德素质,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有利于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提高生活质量和延长人均寿命;有利于维护中华民族的长远利益,为子孙后代留下良好的生存和发展空间。作为化工企业,控制污染保护环境责无旁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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