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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及职责明确要求

时间:2023-06-30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企业安全工作实行各级首长负责制。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应当明确各岗位的责任人员、责任范围和考核标准等内容。批准、发布本企业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技术规程、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和长远规划。认真学习、严格执行各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安全技术规范标准、岗位工艺指标和操作规程。《安全生产法》规定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以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及职责明确要求

安全生产责任制度要求:把企业的各项安全工作全部落实到人,做到事事有人负责。企业安全工作实行各级首长负责制。企业各级领导和职能部门应在各自的工作范围内,对实现安全生产和职工健康负责,同时向各自的首长负责。安全生产人人有责,企业的每个职工必须认真履行各自的安全职责,做到各尽职守,各负其责。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是厂长(经理)。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应当明确各岗位的责任人员、责任范围和考核标准等内容。

(一)厂长(经理)安全职责

(1)厂长(经理)是企业的安全负责人,对本企业安全工作负全面责任,必须认真贯彻执行各项安全生产法规、制度和标准。

(2)重视职工的劳动条件和企业的安全、工业卫生状况,重视女工的劳动保护工作。

(3)批准、发布本企业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技术规程、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和长远规划。

(4)经常深入现场了解掌握安全生产情况,组织开展安全技术研究工作,推广先进的安全技术和管理方法,审定重大灾害事故的预防和处理方案。

(5)建立健全安全组织和机构,根据实际情况,按企业职工总数的2‰~5‰的比例,配备、充实安全专业人员,提高专业人员的素质,稳定安全专业队伍。

(6)定期召开安全生产专题会议,及时研究和解决有关安全生产的重大问题,审核引进技术(设备)和开发新产品中的重要安全技术问题。

(7)组织全厂性安全教育与考核工作。

(8)坚持“五同时”原则: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的时候,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

(9)企业内实行的各级承包以及与外单位的各项承包合同中,都必须有安全技术指标、安全管理要求和安全职责等条款,并认真考核。

(10)厂长(经理)不在时,由代理者负责。

(11)副厂长(副经理)在厂长(经理)指定的工作范围内对安全生产负责。

(二)总工程师(或技术总负责人)安全职责

(1)在厂长(经理)的领导下,对本企业的安全技术工作全面负责。

(2)组织制定、修订和审定本企业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技术规程,组织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方案。制定长远发展规划应包括安全技术措施计划以及改善劳动条件的项目。对所需要采取的安全技术措施,在计划安排时,应保证资金,一经列项,则不准挪作他用。

(3)协助厂长组织安全技术研究工作,负责解决疑难或重大安全技术问题,推广和采用先进的安全技术和安全防护装置。

(4)组织制定审批安全教育计划,参加对干部的安全教育和考核工作。

(5)审批重大工艺处理、检修、施工安全技术方案,审查引进技术(设备)和开发新产品中的安全技术问题。

(6)审批特殊动火证,参加重大事故的技术分析工作。

(7)副总工程师(或专业技术负责人)在总工程师领导下,对分管工作范围内的安全技术工作负责。

(三)车间人员安全职责

车间人员包括车间主任、工段长、车间安全员班组长、班组安全员等。其中,车间主任是车间的安全负责人,对车间安全工作负全面责任。车间人员应当在车间主任领导下,重点抓好以下安全工作。

(1)认真学习、严格执行各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安全技术规范标准、岗位工艺指标和操作规程

(2)抓好车间级和班组(工段)级安全教育,定期进行考核。抓好对新上岗人员的安全技术考核,严格安全作业证制度。

(3)认真执行交接班制度,做到班前讲安全,班中检查安全,班后总结安全。(www.xing528.com)

(4)组织车间级定期、不定期安全检查,班组做好设备和安全设施的巡回检查及维护保养工作,并做好记录。确保设备、安全装置、防护设施、防护器具和消防器材处于完好状态。发现隐患及时整改,车间无力整改的要采取临时安全措施,及时向厂部书面报告。

(5)编制车间中小修计划、安全技术措施和方案,经批准后,组织实施。组织工人熟练应对各种情况下的开车停车操作和各种事故的应急方案。

(6)严格劳动纪律,不违章指挥,安全员有权制止一切违章作业,监督检查本辖区非化工工种作业人员的作业,维护正常生产秩序。

(7)参与车间新建、改建、扩建工程设计和设备改造以及工艺条件变动方案的审查工作。

(8)监督检查指导班组人员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器具和消防器材。

(四)工人安全职责

(1)参加安全活动,学习安全技术知识,严格遵守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2)认真执行交接班制度,接班前必须认真检查本岗位的设备和安全设施是否齐全完好。

(3)精心操作,严格执行工艺规程,遵守纪律,记录清晰、真实、整洁。

(4)按时巡回检查,准确分析、判断和处理生产过程中的异常情况。

(5)认真维护保养设备,发现缺陷及时消除并做好记录,保持作业场所清洁。

(6)正确使用、妥善保管各种劳动防护用品、器具和防护器材、消防器材。

(7)不违章作业,并劝阻或制止他人违章作业,对违章指挥有权拒绝执行,同时,及时向领导报告。

(五)职能部门安全职责

科研、新产品开发、设计、生产、技术、设备动力、保卫、质检、基建、供销、运输、财务、劳资、教育、行政管理医疗、工业卫生、工会等各部门,应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对实现安全生产和职工健康负责。例如,供销、运输部门对采购的器材、设备、防护用品、器具必须有验收记录制度,并对上述产品的质量负责,并负责仓库防火、防盗、危险物品销售、气瓶和贮运设施的管理工作。设备动力部门负责对设备动力装置及工业建筑物、构筑物的安全管理等。医疗、工业卫生部门负责职工体检、职业病防治和健康监护工作;参加工伤鉴定,提出鉴定依据;参加事故抢救,负责医疗事故的管理。工会应当监督企业的各项安全和工业卫生工作,并参加伤亡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善后处理工作。劳资、教育部门负责组织调入职工和有关人员(实习、培训人员)的入厂安全教育和各种在职培训,并根据职业禁忌证要求,做好新工人招收和职工调配工作。

(六)安全技术部门安全职责

作为安全生产的综合管理部门,安全技术部门无疑责任重大。《安全生产法》规定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以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1)组织或者参与拟订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和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2)组织或者参与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

(3)督促落实本单位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管理措施。

(4)组织或者参与本单位应急救援演练。

(5)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状况,及时排查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提出改进安全生产管理的建议。

(6)制止和纠正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违反操作规程的行为。

(7)督促落实本单位安全生产整改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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