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温作业是指在高气温或有强烈热辐射或伴有高气温相结合的异常气象条件下的作业。GBZ 2.2—2007《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2部分:物理因素》要求按照WBGT指数来确定高温作业职业接触限值。WBGT指数亦称为湿球黑球温度(℃),是表示人体接触生产环境热强度的一个经验指数,它采用自然湿球温度(tnw)、黑球温度(tg)和干球温度(ta)三个参数,由下列公式计算
室内作业:WBGT=0.7tnw+0.3tg
室外作业:WBGT=0.7tnw+0.2tg+0.1ta
GBZ 2.2—2007规定:在生产劳动过程中,工作地点平均WBGT指数≥25℃的作业称高温作业。接触高温作业的累积时间满8h,体力劳动强度为Ⅳ级时,WBGT指数限值为25℃;体力劳动强度每降低一级或接触高温作业的累积时间每减少25%,WBGT指数限值提高1℃~2℃。
(一)高温、强热辐射作业
如冶金工业的炼焦、炼铁、轧钢等车间,机械制造工业的铸造、锻造、热处理等车间。陶瓷、玻璃、搪瓷、砖瓦等工业的炉窑车间,火力发电厂和轮船的锅炉间等。这些生产场所的气象特点是高气温、热辐射强度大,而相对湿度较低,形成干热环境。(www.xing528.com)
(二)高温、高湿作业
其特点是高气温、高气湿,而热辐射强度不大。主要是由于生产过程中大量水蒸气或生产上要求车间内保持较高的相对湿度所致。例如,印染、缫丝、造纸等工业中液体加热或蒸煮时,车间气温可达35℃以上,相对湿度常达90%以上。潮湿的深矿井内气温可达30℃以上,相对湿度达95%以上。如通风不良就形成高温、高湿和低气流的不良气象条件,亦即湿热环境。
(三)夏季露天作业
夏季在建筑、搬运等露天作业中,除受太阳的辐射作用外,还受被加热的地面和周围物体放出的热辐射作用。露天作业中的热辐射强度虽较高温车间为低,但其作用持续时间较长,加之中午前后气温升高,又形成高温、热辐射的作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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