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气污染综合防治是指从区域环境整体出发,综合运用各种防治大气污染的技术措施和对策,充分考虑区域的环境特征,对影响大气质量的多种因素进行综合系统分析,得出最优的控制技术方案和工程措施,并加以实施,以期达到区域大气环境质量控制目标。
(一)大气污染综合防治措施
1.减少污染物的产生
(1)开发新能源,减少煤炭、石油的用量。采用无污染能源(如太阳能、风能、水力能、地热能、潮汐能等)和低污染能源(如天然气、沼气、酒精等)。这些能源,在利用过程中不会产生化石能源开采使用的环境问题,是比较清洁的燃料。
(2)对燃料进行预处理,以减少燃烧时产生污染大气的物质,如燃料脱硫、煤的液化和气化等。
(3)改进燃烧装置和燃烧技术,以提高燃烧效率和降低有害气体排放量,如改革炉灶、采用沸腾炉燃烧等。
(4)改革生产工艺,采用无污染或低污染的工业生产工艺,如采用闭路循环工艺,或把一种生产中排出的废气作为另一生产中的原料加以利用,这样就可以达到减少污染物的排放和变废为宝的双重效益等。
(5)节约能源和开展资源综合利用。
(6)加强企业管理,减少事故性排放和逸散。
(7)及时清理和妥善处置工业、生活和建筑废渣,减少地面扬尘。
(8)采取区域采暖,集中供热。提高锅炉设备效率,降低燃料消耗量,充分利用热能,提高热利用率,同时可以采用高效率除尘设备,大大降低粉尘排放量。
2.治理排放的主要污染物
(1)利用各种除尘器去除烟尘和各种工业粉尘。
(2)采用气体吸收塔处理有害气体,如用氨水、氢氧化钠、碳酸钠等碱性溶液吸收废气中二氧化硫;用碱吸收法处理排烟中的氮氧化物等。
(3)应用其他物理的、化学的、物理化学的方法回收利用废气中的有用物质,或使有害气体无害化,如冷凝、催化转化、活性炭吸附、膜分离等方法。
3.发展植物净化
在城市和工业区有计划地、有选择地扩大绿地面积是大气污染综合防治具有长效能和多功能的措施。植物通过代谢作用(异化作用和同化作用)使进入环境中的污染物质无害化。可以在大面积的范围内,长时间地、连续地净化大气。植物通过叶片吸收CO2放出O2;滞留过滤降尘和飘尘;吸收空气中的SO2、HF、Cl2、O3等有害气体;减少光化学烟雾污染等。
4.利用大气的自净能力(www.xing528.com)
大气环境的自净是靠大气的稀释、扩散、氧化等物理化学作用,能使进入大气的污染物质逐渐消失,这就是大气自净。充分掌握和利用大气自净能力,可以降低污染物浓度,减少污染的危害。例如,排入大气中的颗粒物经过雨、雪的淋洗而落到地面,从而使空气澄清的过程就是一种大气自净过程。
大气自净能力是有限的,当污染物数量超过了环境的自净能力时,污染的危害就不可避免地发生,生态系统就将被破坏,生物和人就可能发生病变或死亡。另外,大气自净能力与当地气象条件、污染物排放总量及城市布局等诸多因素有关,为提高大气自净能力,保证环境质量,要做到合理利用环境自净能力,保护大气环境。
5.搞好城市总体规划,合理工业布局
(1)搞好城市规划,完善基础设施建设。大气环境污染在很大程度上是工业排放的污染物造成的。因此,城市布局要合理,工业区要布置在城市的下风向,工业区和居民区,商业区要分开,其间尽可能留出一些空地,建成绿化带以减轻污染危害。完善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如发展公共交通事业,可以节约大量能源。
(2)调整工业结构、合理工业布局。在工业布局上,合理工业布局应考虑工业结构和工业项目位置的选择。就是按照不同的环境要求,如人口密度、能源消费密度、气象、地形等条件,安排布置工业发展。如对于风速比较小、静风频率较高、扩散条件较差的地区,不宜发展有害气体和烟尘排放量大的重污染型工业,如火电厂、建材、冶金等工业。
科学利用大气环境容量,就是根据大气自净条件(如稀释扩散、降水洗涤等),定量、定点、定时地向大气中排放污染物,保证大气污染物浓度不超过环境目标的前提下,合理地利用大气环境资源。
7.加强大气管理
大气环境管理就是运用法律、行政、经济、技术、教育等手段,通过全面规划,从宏观上、战略上、总体上研究解决大气污染问题。法律是环境管理中的一种重要手段,是以规范性、强制性、稳定性和指导性的方式来管理环境。运用行政手段管理环境是指在环境管理中依靠和发挥国家各级行政机关的作用,借助行政决策和运用行政命令、决议、指示等方式来组织管理环境,解决大气污染问题,如政府对一些大气污染严重的企业实行限期治理或关、停、并、转、迁等措施。大气环境技术管理是通过制定技术标准、技术政策、技术发展方向和生产工艺等进行环境管理,鼓励开发无公害生产工艺技术。通过教育动员全体社会成员积极主动参与节能减排、防治雾霾。
(二)大气污染综合防治目标
2012年9月27日,国务院批复了《重点区域大气污染防治“十二五”规划》(简称《规划》)。这是我国第一部综合性大气污染防治的规划。标志着我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逐步由污染物总量控制为目标导向向以改善环境质量为目标导向转变,由主要防治一次污染向既防治一次污染又注重二次污染转变。
《规划》强调在发展中保护,在保护中发展,积极探索代价小、效益好、排放低、可持续的环保新道路,坚持以人为本,把改善大气环境质量,切实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细颗粒物(PM2.5)污染问题作为规划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维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环境权益,切实将转方式、调结构、惠民生、促和谐落到实处。
《规划》划定了13个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简称“三区十群”),包括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地区,辽宁中部、山东、武汉及其周边、长株潭、成渝、海峡西岸、山西中北部、陕西关中、甘宁、新疆乌鲁木齐城市群。这些区域涉及19个省、自治区、直辖市,117个地级及以上城市,规划面积占全国的14%,人口占全国的48%,经济总量占全国的71%,煤炭消费占全国的52%;二氧化硫排放占全国的48%,氮氧化物排放量占全国的51%,烟粉尘排放量占全国的42%,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量占全国的50%。
据资料显示,“三区十群”是我国东中西部经济较为发达、人口最为密集、污染最为严重的代表性区域,产生了71%的经济总量,消耗了全国52%的煤炭,单位面积污染物排放强度是全国平均水平的2.9~3.6倍。对重点控制区,实施更严格的环境准入条件,执行重点行业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采取更有力的污染治理措施。
我国大气污染综合防治的奋斗目标是经过五年努力,全国空气质量总体改善,重污染天气较大幅度减少;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区域空气质量明显好转。力争再用五年或更长时间,逐步消除重污染天气,全国空气质量明显改善。
到2017年,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可吸入颗粒物浓度比2012年下降10%以上,优良天数逐年提高;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区域细颗粒物浓度分别下降25%、20%、15%左右,其中北京市细颗粒物年均浓度控制在60μg/m3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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