气瓶充装或使用过程中发生爆炸的案例较多,既有物理爆炸也有化学爆炸事故。例如,2000年我国发生的41起气瓶爆炸事故中:12起因违章充装;5起因错装;7起因使用不当;2起因制、改装质量低劣;3起因在检验、修理过程中违章操作;4起因腐蚀;3起因违章自行装卸;1起因使用判废的气瓶;4起因其他原因造成泄漏。
(一)气瓶物理爆炸事故及预防
常用瓶装的液化气体有液化石油气、液氯、液氨和氟利昂等制冷剂。气瓶发生物理爆炸的原因大多数是液化气体过量充装。
【案例6-2】 某市黄金冶炼厂一辆130型汽车在某化肥厂装上两个充装了液氨的钢瓶,返回途中一个液氨钢瓶突然发生爆炸事故,造成5人死亡,7人重伤,7人轻伤。事后,对未爆炸的那个液氨钢瓶进行检查,该瓶实际充装了247.8kg液氨,而钢瓶规定的最大充装量为200kg。该化肥厂充装液氨管理混乱,没有严格的充装管理制度,没有执行气瓶称重充装,充装工人仅凭肉眼观察钢瓶气相阀是否有雾状液滴喷出作为充装要求的标志,而不用衡器称重,充装后也没复秤检查。
防止超装有以下措施和注意事项。
(2)液化气瓶应严格控制充装数量,通常液相最多占85%体积,该百分数称充装系数,不得超过规定的充装系数。
(3)充装前应校准计量衡器,检查台面和计量杠杆。充装用的衡器应定期检验,确保准确。例如,充装液氯时规定充装后的钢瓶必须复验充装量,两次称重误差不得超过充装量的1%;复称时应换人、换衡器;充装前后的重量均应登记存档。
(4)充装速度过快和操作不当是充装发生事故的原因。严禁从液化石油气储罐或罐车直接向气瓶充气,禁止瓶与瓶直接倒气。(www.xing528.com)
(二)气瓶化学爆炸事故及预防
充装过程发生化学爆炸的原因是,瓶内原有物质与充装物质发生剧烈的化学反应;放出大量的热,生成大量气体,使瓶内压力骤然升高。氧气瓶爆炸多为化学爆炸,原因是瓶内混有氢气、油脂等可燃物质。例如,用充了氢气的气瓶充装氧气,或用充装了氧气的气瓶充装氢气。
【案例6-3】 1993年2月21日,山东省沂南县大庄镇氧气经营部四只氧气瓶同时发生爆炸,当场炸2人,重伤1人。原因是用氢气瓶充氧气,造成氢氧混合,形成爆炸性气体,开瓶阀时提供了点燃能量,导致气瓶爆炸。
液化石油气钢瓶开启之前瓶内充满空气,如果直接充进液化石油气,两者混合会形成爆炸性气体。由于充进液化石油气时流速很大,可能会产生静电,若接地不良,很可能会产生静电火花放电,就可能引起钢瓶内混合气体燃烧而产生强烈的化学爆炸。为了防止这种恶性事故的发生,钢瓶在充入液化石油气之前应进行置换,常用的置换方法为抽真空置换。新钢瓶的抽真空工作应由液化石油气充装站在首次充装前完成,应保证钢瓶真空度在83.0kPa以上,首次充装的新钢瓶未经抽真空的严禁充装。
【案例6-4】 1985年3月22日,德州市某石油化工厂在向编号为157的钢瓶罐装液氯时,才灌注1min,钢瓶即爆炸,瓶体纵向开裂并弯曲,碎块四处飞散,3人当场死亡。事故原因是该钢瓶是从外地购买的旧钢瓶,购买后未做任何检查处理就投入使用。爆炸之前,上一班包装工在检查157号钢瓶时,发现瓶口冒白色泡沫并有芳香气味,向领导汇报后未做处理。估计是钢瓶内部存有的芳香族有机物与液氯发生化学反应,生成大量氯化氢气体导致化学爆炸。
错装和混装是气瓶发生化学爆炸的主要原因。错装是指在应装甲气体的气瓶中充装了乙气体,混装是指在同一气瓶中充装了两种气体或液体。为防止错装和混装,《气瓶颜色标志》对于气瓶外表面的颜色、字样和色环做出了严格规定,这是防止错装、错用的有效措施。为统一目的还规定:易燃气体气瓶瓶阀,其出气口为左旋螺纹;助燃气体气瓶瓶阀,其出气口为右旋螺纹。但是,仅有这些措施是不够的,充装人员责任重大。
气瓶爆炸的原因与气瓶自身的承压能力关系极大。设计不当,特别是制造质量不合格以及使用中的腐蚀等原因,都使压力容器的承压能力下降,严重时即使不超压也可能发生爆炸。因使用不合格的压力容器发生爆炸事故的案例屡见不鲜。下述气瓶安全管理的许多规定就是为了防止上述爆炸事故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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