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贯彻执行锅炉的安全技术规范
锅炉的使用单位应严格执行《蒸汽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热水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电力系统的发电用锅炉应按《电力工业锅炉监察规程》的有关规定执行。进口固定式蒸汽锅炉或国内生产企业(含外商投资企业)引进国外技术按照国外标准生产且在国内使用的固定式蒸汽锅炉,也应符合本规程的基本要求。特殊情况如与本规程基本要求不符合时,应事先征得安全监察机构同意。
(1)锅炉的使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应指定专职或兼职人员负责锅炉设备的安全管理,按照有关《规程》的要求做好锅炉的使用管理工作。
(2)锅炉的使用单位应根据锅炉的结构形式、燃烧方式和使用要求制定保证锅炉安全运行的操作规程和防爆、防火、防毒等安全管理制度以及事故处理办法,并认真执行。
(3)锅炉的使用单位应制定和实行锅炉及其安全附件的维护保养和定期检测制度,对具有自动控制系统的锅炉,还应建立定期对自动仪表进行校验检修的制度。
(三)制造及安装验收
(1)锅炉产品出厂时,必须附有与安全有关的技术资料,其内容应包括:
①锅炉图样(包括总图、安装图和主要受压部件图);
②受压元件的强度计算书或计算结果汇总表(热水锅炉还应有受压元件的强度计算书);
③安全阀排放量的计算书或计算结果汇总表[热水锅炉还应有安全阀数量和流道直径(喉径)的计算书(对额定出口热水温度高于或等于100℃的锅炉)];
④锅炉质量证明书(包括出厂合格证、金属材料证明、焊接质量证明和水压试验证明);
⑤锅炉安装说明书和使用说明书;
⑥受压元件重大设计更改资料;
⑦热水锅炉应有水流程图及水动力计算书(自然循环的锅壳式锅炉除外)。
对于额定蒸汽压力大于或等于3.8MPa的锅炉,至少还应提供以下技术资料:
①锅炉热力计算书或热力计算结果汇总表;
②过热器壁温计算书或计算结果汇总表;
③烟风阻力计算书或计算结果汇总表;
④热膨胀系统图。
对于额定蒸汽压力大于或等于9.8MPa的锅炉,还应提供以下技术资料:(www.xing528.com)
①再热器壁温计算书或计算结果汇总表;
③汽水系统图;
④各项保护装置额定值。
(2)锅炉产品出厂时,应在明显的位置装设金属铭牌,铭牌上应载明下列项目:
①锅炉型号;
②制造厂锅炉产品编号;
③额定蒸发量(t/h)或额定功率(MW)[或额定热功率(MW)];
④额定蒸汽压力(MPa)[或额定出水压力(MPa)];
⑤额定蒸汽温度(℃)[或额定出口/进口水温(℃)];
⑥再热蒸汽进、出口温度(℃)及进、出口压力(MPa)
⑦制造厂名称;
⑧锅炉制造许可证级别和编号;
⑨锅炉制造监督检查单位名称和监检标记;
⑩制造年月。
对散件出厂的锅炉,还应在锅筒、过热器集箱、再热器集箱、水冷壁集箱、省煤器集箱以及减温器和启动分离器等主要受压部件的封头或端盖上打上钢印,注明该部件的产品编号。
(3)锅炉的安装除应符合本规程外,对于额定蒸汽压力小于或等于2.5MPa的锅炉,可参照《机械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中第六册TJ 231(六)《破碎粉磨设备、卷扬机、固定式柴油机、工业锅炉安装》的有关规定。对于额定蒸汽压力大于2.5MPa的锅炉,可参照SDJ 245《电力建设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锅炉机组篇)》的有关规定。热水锅炉按照GBJ 242《采暖与卫生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的有关规定。
(4)蒸汽锅炉安装质量的分段验收和水压试验(热水锅炉是分段验收和总体验收),由锅炉安装单位和使用单位共同进行。总体验收(热水锅炉是水压试验和总体验收)时,除锅炉安装单位和使用单位外,一般还应有安全监察机构派人员参加。
锅炉安装验收合格后,安装单位应将安装锅炉的技术文件和施工质量证明资料等,移交使用单位存入锅炉技术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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