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压力容器分类与市场准入制度

时间:2023-06-30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为了保障压力容器的制造质量,国家对压力容器制造实行市场准入制度。以下几种较危险的低压容器划为第二类压力容器:低压管壳式余热锅炉;低压搪玻璃压力容器;低压反应容器、低压贮存容器和低压容器。中压管壳式余热锅炉和中压搪玻璃压力容器。例如,有第二类压力容器制造资质的企业,可以制造第一、二类压力容器,但不允许制造第三类压力容器。

压力容器分类与市场准入制度

压力容器是设计压力≥0.1MPa(表压)的承压容器,在化工企业广泛用作反应器、换热器分离器和贮存容器等。压力容器绝大部分是钢制的,在极少情况下用有色金属或非金属材料制造,按使用方式分为固定式压力容器和移动式压力容器。

按照设计压力(p)大小,压力容器分为四个等级:低压容器(代号L),0.1MPa≤p<1.6MPa;中压容器(代号M),1.6MPa≤p<10MPa;高压容器(代号H),10MPa≤p<100MPa;超高压容器(代号U),p≥100MPa。

压力容器安全首先取决于其制造质量。为了保障压力容器的制造质量,国家对压力容器制造实行市场准入制度。根据危险程度不同,《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将压力容器分为一、二、三类,其划分原则为:对于一般用途或接触一般介质的压力容器,低压容器一般划为第一类压力容器,中压容器一般划为第二类压力容器,高压容器(包括高压工艺管道)划为第三类压力容器,但是必须知道如下例外情况。

以下几种较危险的低压容器划为第二类压力容器:低压管壳式余热锅炉;低压搪玻璃压力容器;低压反应容器、低压贮存容器(仅限易燃介质或毒性程度为中度危害介质)和低压容器(仅限毒性程度为极度和高度危害介质)。

以下几种较危险的中、低压容器划为第三类压力容器。

(1)中压容器(仅限毒性程度为极度和高度危害介质)。

(2)中压贮存容器(仅限易燃或毒性程度为中度危害介质,且压力与体积乘积p V>10MPa·m3)。

(3)中压反应容器(仅限易燃或毒性程度为中度危害介质,且p V≥0.5MPa·m3)。

(4)低压容器(仅限毒性程度为极度和高度危害介质,且p V≥0.2MPa·m3)。(www.xing528.com)

(5)中压管壳式余热锅炉和中压搪玻璃压力容器。

(6)使用强度级别较高(指相应标准中抗拉强度规定值下限≥540MPa)的材料制造的压力容器。

(7)移动式压力容器,如铁路罐车(介质为液化气体、低温液体)。

(8)球形储罐(容积≥50m3)。

(9)低温液体贮存容器(容积>5m3)。

(10)某些气瓶和医用氧舱(俗称高压氧舱,压力一般<0.3MPa)。

根据企业的条件和能力,政府有关部门批准设计、制造和安装单位不同等级的资质,以利于进行分类监督管理。例如,有第二类压力容器制造资质的企业,可以制造第一、二类压力容器,但不允许制造第三类压力容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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