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电力线路上工作,保证安全的组织措施有:现场勘察制度、工作票制度、工作监护制度、工作间断制度、工作终结和恢复送电制度。
1.现场勘察制度
1)电力线路施工前,工作单位应根据工作任务组织现场勘察。
2)现场勘察应查看现场施工(检修)作业需要停电的范围、保留的带电部位,勘察作业现场的条件、环境及其他危险点等。
3)根据勘察结果,对危险性、复杂性和困难程度较大的作业项目,应编制组织措施、技术措施、安全措施,经上级领导批准后执行。
2.工作票制度
1)在电力线路上工作,应填写工作票。工作票分别为电力线路第一种工作票、电力电缆第一种工作票、电力线路第二种工作票、电力电缆第二种工作票、电力线路带电作业工作票、电力线路事故应急抢修单。
2)填写第一种工作票的工作为:
①在停电的线路或同杆(塔)架设多回线路中的部分停电线路上的工作。
②在全部或部分停电的配电设备上的工作。
③高压电力电缆需要停电的工作。
3)填写第二种工作票的工作为:
①带电线路杆塔上且满足最小安全距离的工作。
②在运行中的配电设备上的工作。
③电力电缆不需要停电的工作。
4)填写带电作业工作票的工作为带电作业或与相邻带电设备的距离小于最小安全距离的工作。
5)需填用事故应急抢修单的工作为:
①事故应急抢修可不用工作票,但应使用事故应急抢修单。
②事故应急抢修工作是指电气设备发生故障被迫紧急停止运行且需短时间内恢复的抢修和排除故障的工作。
③非连续进行的事故修复工作,应使用工作票。(www.xing528.com)
3.工作许可制度
1)填用第一种工作票进行工作,工作负责人应在得到全部工作许可人的许可后,方可开始工作。
2)线路停电检修,工作许可人应在线路可能受电的各方面都拉闸停电,并挂好接地线后,方能发出许可工作的命令。
3)禁止约时停、送电。
4)填用电力线路第二种工作票时,不需要履行工作许可手续。
4.工作监护制度
1)工作许可手续完成后,工作负责人、专责监护人应向工作班成员交代工作内容、现场安全措施、工作危险点,并履行确认手续,装完工作接地线后,工作班方可开始工作。
2)工作负责人、专责监护人应始终在工作现场,对工作班人员的安全进行认真监护,及时纠正不安全的行为。专责负责人不准兼做其他工作。
3)专责监护人需要离开现场时,由工作负责人变更专责监护人,并履行变更手续;工作负责人需要离开现场时,由工作票签发人变更工作负责人,并履行变更手续。
5.工作间断制度
1)在工作中遇到雷雨大风或其他情况威胁到工作人生的安全时,工作负责人或专责监护人可根据情况,临时停止工作。
2)白天工作间断时,工作地点的全部接地线仍保留不动。恢复工作前,应检查接地线等各项安全措施的完整性。
3)填用数日内工作有效的第一种工作票,每日收工时如果将工作地点所装的接地线拆除,次日恢复工作前应重新挂接地线。
6.工作终结和恢复送电制度
1)完工后,工作负责人应检查检修地段的状况,确认在杆塔上、导线上、绝缘子串上及其他辅助设备上没有遗留的个人保安线、工具、材料等,查明全部工作人员确实已由杆塔上撤下后,再命令拆除工作地段所挂的接地线。接地线拆除后,应即认为线路带电,不准任何人再登杆进行工作。
2)工作终结后,工作负责人应及时报告工作许可人。
3)工作许可人在接到所有工作负责人的完工报告,并确认全部工作已经完毕,所有工作人员已由线路上撤离,接地线已经全部拆除,与记录簿核对无误并做好记录后,方可下令拆除各侧安全设施,向线路恢复送电。
4)已经终结的工作票、事故应急抢修单、工作任务单应保存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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