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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规定:Po A实施期限和符合政策要求

时间:2023-06-30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东道国的政策和规范:Po A必须符合EB对当地/地区/国家政策和规范的指导意见。另外Po A还必须针对每个CPA就泄漏、额外性、基准线设置、基准线排放量、项目是否符合Po A以及重复计算作出规定。CPA的单个减排计入期最长为7年,可以更新2次或者计入期最长为10年,不可更新。变更之前加入Po A的CPA,在更新计入期时使用新的Po A。

特殊规定:Po A实施期限和符合政策要求

Po A:活动规划(Programme of Activities),指为执行政府政策/措施或者实现规定的目标(例如物质激励制度和自愿项目),由私人或者公共实体自愿参与协调并执行的活动。在某一规划方案之下,可以通过添加不限数量的相关CDM规划活动使之与没有此规划方案活动的情景相比产生额外的温室气体减排。

CPA:CDM规划活动(CDM Programme Activity)在指定区域,实施的一个或者一系列相互关联的减排。

C/ME:协调/管理机构(Coordinating or Managing Entity):私人或者公共实体皆可,负责Po A的提出;经过所有项目参与东道国DNA的授权,是与DOE、EB沟通的指定机构,包括对签发的CERs的分配。

物理边界:单个PCDM项目中参与方可以不止一个国家,但是必须所有参与国DNA批准。

东道国的政策和规范:Po A必须符合EB对当地/地区/国家政策和规范的指导意见。强制执行的政策和规范也被允许作为Po A,但要满足以下两个条件之一:①证明相关政策或规范的执行情况较差,违规情况广泛存在;②如果政策已经被执行,那么Po A需要将执行率提高到强制水平之上。

项目参与方:Po A的项目参与方与C/ME确定联系方式、CER的分配以及项目参与人变更的安排。项目参与方可以是在Po A中一个CPA的执行者,也可以不是。

重复计算:C/ME必须采取相关措施确保Po A中所有CPAs既不能被注册为单个CDM项目,也不能包括在其他已经注册的Po A之中,一个CPA只能隶属于一个Po A。由DOE负责核查。

一种方法学和一种技术:一个Po A之下的所有CPAs必须采用相同的被通过的基准线方法学和监测方法学,并且所有CPAs应采用同一种设备/装置/土地以及只能使用一种技术或者通过一套内部相关的措施。(www.xing528.com)

额外性:CPA需要证明其中的每个CPA均能产生实际的可测量的温室气体的减排量,并且这种效益是由于实施Po A引起的。另外Po A还必须针对每个CPA就泄漏、额外性、基准线设置、基准线排放量、项目是否符合Po A以及重复计算作出规定。

对CPA的要求:每个CPA必须单独详细地定义,包括其对应地减排计入期的准确的起始和结束时间,并且符合Po A的相应要求。

Po A的有效期:Po A有效期最长28年。在Po A的有效期内,C/ME可以加入CPA。CPA的单个减排计入期最长为7年,可以更新2次或者计入期最长为10年,不可更新。但是,CPA的计入期不能超过Po A的有效期。

减排计入期的更新:CPA每7年进行计入期更新时,需要按照最新版本的“已注册CDM项目减排计入期更新程序”执行。PoA的变化,对每个CPA第一次减排计入期更新后产生影响。

方法学变更:如果已批准的方法学不因被整合的原因停止使用或者撤销,那么使用该方法学的Po A此后不能添加新的CPA。如果方法学被修改或者被整合到新的方法学中,Po A相应地进行修改。新加入的CPA需要使用新的Po A。变更之前加入Po A的CPA,在更新计入期时使用新的Po A。

监测:每个CPA的减排量都必须按照注册的监测计划进行监测,而所采用的监测方法必须保证减排量计算的准确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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