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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型清洁发展机制项目(PCDM)推行方案

时间:2023-06-30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为了将不同行业的类似项目真正纳入到清洁发展机制当中,EB提出了规划型清洁发展机制项目类型,EB第28次会议发布了对PCDM执行的指导意见,EB第32次会议通过了规划内的活动注册为CDM项目的指导意见草案,以及为这里活动签发减排量的程序草案。

规划型清洁发展机制项目(PCDM)推行方案

从近年开发CDM项目的实践可以看出,成功注册的水电项目大多在几个兆瓦到几十个兆瓦之间。对于众多的、分散的微型水电项目(小于0.1MW)和小小型(小于0.5MW)水电项目以及小于1MW的小型水电项目,由于开发CDM的成本大于减排收益,将类似的水电项目开发成单个的CDM项目几乎不可行,虽然通过小型项目打捆的办法可以降低开发成本,解决部分这样的电站进入CDM项目的问题,但打捆项目的方法学中的具体要求,如要求同样的开发业主、不同项目统一起算和截止减排计入期等条件的限制,通过这种途径进入CDM项目流程的数量有限,仍然较少涉及1MW以下容量的电站,这样的项目往往分布在边远贫困地区、数量庞大、社会效益好、可持续潜力大。

为了将不同行业的类似项目真正纳入到清洁发展机制当中,EB提出了规划型清洁发展机制项目类型(PCDM),EB第28次会议发布了对PCDM执行的指导意见,EB第32次会议通过了规划内的活动注册为CDM项目的指导意见草案,以及为这里活动签发减排量的程序草案。在PCDM类型中这种分散的每个小的项目称为规划活动(CPA),对许多具有同一属性的CPA进行PCDM开发称为活动规划(Po A),PCDM可以包括除规划以外,诸如国家战略、政策、标准等方面,针对每一个具体的问题提出的项目称为一个Po A项目,一个Po A项目包含不限数量的CPA活动。对CPA和Po A有明确的定义和规定。(www.xing528.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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